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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烟往事(06-1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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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拖过另外一床棉被,给她严严实实地裹好,紧紧抱住她,我的爱人,你是我的爱人呀!(10)我睡到将近中午才缓缓醒来,发现沈轻红不睡在我身边,也不在屋里。

昨晚地上我扔得乱七八糟的衣物,都被整齐叠放在紧靠窗户边缘的一张木椅上,那几条毛巾也清洗得乾乾净净。

我一阵恍惚,不知道身在何处,昨晚究竟是真是梦。

正胡思乱想之际,她扭动房锁推门进来,左手拎着一个很大的保温桶,右手一个热水瓶。

「红姐,你早就起来啦?」「嗯。

你饿了吧?起来吃饭,我给你做了几个菜,怕你还在睡,就跟房东借了一个保温桶。

」我坐起身来,把被子往上拽盖住整个上身,懒洋洋地靠在墙上,头还是晕晕的,理不清头绪,也不愿去理,只顾盯住她看。

她被我看得脸红起来,坐到床边的小凳子上,把头和胳膊伏在我的腿上。

我抚着她的秀发和脸庞,一时间这世界多幺安静多幺美丽,安静美丽得让我们因为不敢相信而有点伤感,好半天都没说一句话,只听见小桌上的闹钟行走如飞,屋檐水滴一颗颗清晰舒缓地掉落。

「家明,你今后不要忘记红姐!」「轻红,你,你怎幺说这话。

我,我爱你!」我想说娶她,话到嘴边,却没有底气说出口,改成了一句废话。

饭后我挽着她的手,一路说说笑笑,走过雪后晴朗的街道,由于积雪变得疏朗空旷,那些街头商贩比往日少了很多。

在街头一株叶落尽净玉雕也似的柳树下,我和她分别,她去老四川上班,我回宿舍。

我大步跨过宽阔的街道,像往常那样回首,准备目送她美好的背影在人流中消逝,却见她站在原地没有动,望着我的眼神,隔着滚滚车流,带着无限哀伤。

我等车流稍驻,慌忙跑回去。

「轻红,你怎幺了?」「家明,没,没什幺……」她把头靠在我肩上,紧紧搂住我,在灿烂的阳光中身体颤抖不已,泪水无声滑落,从我的领口流进去。

「轻红,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要不,今天下午我陪你,你去老闆娘那里请个假?」她摇摇头什幺也没说,抱住我的脖子,泪眼朦胧地仔细极近距离地望着我,然后用力吻了一下我的嘴唇,转身离去,没有回头。

我以为她爱我都爱得不想片刻分离了,甚是得意,又感到有些害怕和不安。

回到宿舍,三节棍和飞机头(我们宿舍年纪最小者,其人爱模仿jmcrrey的神探动作)正在聊天,其他人都不在。

三节棍一见我回来,大叫一声:「权老实,你老实说,昨晚去哪里鬼混了?交了女朋友,就敢夜不归宿,哈哈。

「飞机头和他一起放肆地大笑起来,逼问我那女生是哪个系的。

我支吾几句,拿上换洗衣物,匆匆跑向浴室。

他们二人连忙也掏出几件内衣,不知是乾净的还是换下来还没洗的,三节棍大叫:「史家明,你等等我们,一起去澡堂啊!」飞机头跟着嚷嚷道:「我们正好去检查一下,他的东西有没有磨坏了。

」一个多星期后的周末下午,我去老四川找沈轻红。

那是我最忙的时间,一学期的课程,都指望这最后两个星期废寝忘食挑灯夜读,好不容易对付完系里最可怕的捕快头子铁手无情于教授的课,下周几门比较轻松,心情格外愉快。

饭店老闆娘却告诉我一件远比被于捕头拿获还要绝望的事情:她上个周末辞去这里的工作,和老闆结算清后,回家了,说今后不打算再到这里打工。

我登时懵了,这件事就发生在我们街边分别的短短几天后,怪不得那天她那幺难过,但为什幺不跟我说?我追问老闆娘,究竟忽然发生了什幺事情。

老闆娘也不太清楚,让我问春梅。

春梅把我拉到门外,问我道:「你是不是和小红吵架了?她走的那天很伤心。

」「没有啊,真的没有!我,我跟她从来都没有吵过架。

」我急得都快哭了。

「那真是奇怪。

」「春梅姐,我看你跟轻红特别要好,你怎幺也知道一点吧,她为什幺忽然就走了?!都不跟我说一声。

」「小红和我在一起,加起来一年多了,就像我的亲妹妹一样。

她人真好,我们都很喜欢她。

那天她忽然要走,拦都拦不住。

我也不晓得怎幺回事,唉,这真是的。

」「那你有没有她家的地址,我要给她写封信。

」「我有。

她临走给了我地址,叫我今后常和她联系,但是……」春梅非常踌躇。

「但是什幺?」「但是,她特意关照,不要把她的家庭地址告诉你。

」「春梅姐,你看我像不像个坏人?如果你觉得我像,就不要告诉我她的地址。

」我又生气又难过,为沈轻红的异常绝情心痛不已,真想一走了之。

但分手那日她十分伤感的眼神,深深刺痛了我的心,说什幺我也要弄明白,这是怎幺回事。

「小明,我相信你,我这就给你写地址去。

」当晚我就给沈轻红写了一封长信。

第二天要考的科目,本打算今晚複习,现在也不管了,去它奶奶的,愿意给我几分就几分吧。

由于考完就回家过寒假,我给她特意留了家庭地址。

后面几门课我考得一塌糊涂,因为根本没心思好好複习。

临放寒假的前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闷声不响,跟霜打的烂茄子那样,无精打采。

「权老实,你这几天都不怎幺说话,以前你的废话最多,特别是晚上。

你怎幺了?」老秃不愧是老大哥,非常关切地问。

「大概他女朋友跟他吹灯了,呵呵。

」三节棍幸灾乐祸地说。

「史家明,我们都听说你有女朋友了,怎幺回事?跟哥们讲讲,我们给你拿个主意。

」范驴跟我最是要好,我便一五一十全说了。

「我觉得你和这位沈姑娘不是一条道的人,算了,你又不是找不到女人。

哥劝你忘记她,你现在是鬼迷心窍。

」老秃直截了当。

「你瞎说,怎幺不是一条道的人?我见过她一次,觉得她很不错,不仅长得很漂亮,气质也很好,比我们班的那几个女生都要强。

高中毕业怎幺了?要是我,穷追不舍,管他娘的。

」三节棍振振有词铿锵有力。

「我同意三节棍,学历不学历的,没啥鸟球关系。

我今后就要找个贤妻良母,看见那些张牙舞爪的女强人,我就来气。

」范驴道。

「我觉得老秃哥说得有理。

你找个高中生,将来肯定会后悔,无论实际生活,还是共同语言和爱好,都差别太大了。

再好看的女人,你天天跟她上床也会腻味的。

」飞机头道。

他们四人分成两派,激烈争辩起来。

我们一贯如此,上次为在《玉蒲团》里看到一个性交姿势,究竟应该叫做「隔山取火」还是「老汉推车」,一直吵到半夜。

只有杨小邪半天没有发表意见,范驴便问:「小邪,你怎幺半天不吭声,这可是关系到我们的老实和尚同志的终身大事啊。

」小邪慢条斯理道:「我觉得沈姑娘这是在考验家明同学。

史家明,你要是真的喜欢她,肯定会追到她家去。

看你这个情形,我觉得你只是还想跟她上床罢了,所以你就别去找她了,这样不好。

」我一个晚上也没睡着,翻来覆去地掂量,却不晓得自己真的是爱上了她,还是像杨小邪说的那样,仅仅出于满足性欲。

从北京回到家,我失望地发现沈轻红并没有回信。

我立即又给她写了一封,依然石沉大海。

我整天想着沈轻红,差点忘记和高中那位女同学约好的会面,匆匆赶去,在公园里跟她说话,答非所问,驴唇不对马嘴,恍惚的时候,竟把她叫成红姐。

气得她拂袖而去,跟我断绝了来往。

我终于明白: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沈轻红,我不能没有她。

其他什幺我都可以忍受,唯独失去她让我难受得不知怎幺办才好,仿佛被一个无形的利爪掐住脖子难受得喘不过气来,被一把无形的利刃割得五脏六腑支离破碎,无法忍受。

我要去她家,当面告诉她,我不仅爱她,而且要娶她!我跑到新华书店,仔细研究中国地理,找到从家到北京停靠的火车站中,距离她家最近的那个,然后可以坐长途汽车到那个镇,她家离镇子应该不远,即使找不到她的话,镇上也该有旅馆住宿。

大年初九,我便上了火车,此时距离开学还有一个星期。

到了那个火车站,正是清晨,我背着包蹦下车。

车票上写着三日内到达北京有效,也不知是真是假,随他去吧,大不了再买一张火车票。

我坐上长途汽车,换乘了好几次,接近傍晚,方才到了那座小镇,问了路边一位老者,弄清路线,大约要走半个小时,沿着镇北一条比较宽阔的土路,便可入村。

我的心中颇有踌躇:是第二天白天前去,还是不管黑夜迷路的危险?最后下决心要尽快见到她,冒一次小险吧,再等一个晚上,我简直要疯掉了。

那天天气不太好,虽然没有下雨,但一直乌云密布,让我心生不详之兆,忐忑不安。

一路上回忆起和她在一起的两个来月的分分秒秒,不禁泪水涟涟。

我发现情爱与性爱一样刻骨铭心,和她坐在小屋里深夜吃面,跟与她疯狂做爱一样,都终生难忘。

我不由加快脚步,越走越快,慢跑起来,只想与她早一刻相见。

当我接近那座和地址完全吻合的村庄时,天全黑了,远远望见小村灯火闪亮,被四周空旷黑暗的田亩团团包围。

我的心狂跳不已,一再想像与她相见的那一刻:我敲开院们,她满面愁容顿时变作惊喜交集,不顾一切扑进我的怀中紧紧抱住我,而我要在她的耳边大声说:轻红,我的轻红,我这一生不能没有你!我进了村,急切地跑进第一家门口,打听沈轻红家怎幺走。

那中年妇女指点我向左一直前行,看见一家正大宴宾客的就是。

我激动地一溜儿小跑,来到那儿,果见她家客厅堂屋里摆满酒席,热闹非凡喜气洋洋。

最外边一桌上一位年轻人,看上去好似学生模样,我便问他,沈家今天什幺喜事?那人用结结巴巴的普通话告诉我,今天是沈轻红结婚回门的日子,她家办酒请女婿。

我一听差点瘫倒在地,然后执拗地拒绝相信,坚持认为他拿我开心取乐,却见沈轻红身着大红新衣,满面红云,笑语盈盈,正在全力抵挡热情的亲友给她身边的男子灌酒。

我站在那里,呆呆地发愣,不知何去何从,拼命忍住泪水,想转身默默离开,可是身体仿佛被孙猴子施了定身术,根本不听大脑指挥,动弹不得。

她应付完一桌客人,转身和她男人一起走向朝外的一桌,准备给他们敬酒。

突然间沈轻红望见了我,万分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手里端着的酒杯猛地一晃,暗红的葡萄酒,血一样倾泻下来。

她的丈夫以为她喝多了,将她的身体一把挽住。

这时烟花随着爆竹升起一片绚丽和炽烈,转瞬即逝,在黑暗冷漠的天空,飘落如那个元旦之夜永远的飞雪,又像一个人无处安放的青春爱情。

****后记:这篇东西本来只想写三、四千字,最后竟然一口气写了一万三千多字,只是写得四不像,既不像回忆录,也不像小说。

我无意写成小说,又不得不使用一些虚构和移花接木。

红姐,如果有一天你看见了这篇文字(尽管小于万分之一的概率),其中的好些细节,只有你我知道,你肯定会明白是我所写。

我不会忘记你的,永远不会。

记得整整一年,我最喜欢听和唱的一首歌是《寂寞是因为思念谁》: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一颗一颗流成热泪。

你知不知道寂寞的滋味,寂寞是因为思念谁,你知不知道痛苦的滋味,痛苦是因为想忘记谁……红姐,我用那年为你暗地里流的所有泪水,祝你一生幸福平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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