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没办法了,因为我房间已经塞满杂志,连走的位置都快没有,于是我只好忍痛目送毛毛搬一袋又一袋的旧帅哥杂志拿去纸类回收。
呜呜呜,当下真是心如刀割,我可以感受到我的心在淌血,甚至旁边还有落叶飘下衬托我这美少女的凄凉……
「再幻想换我拿你这袋开刀!」毛毛在我耳边吼道。
回过,我赶紧把我的宝贝杂志抱入怀中,瞪视毛毛一眼,逃离现场回到房间锁上门。哼,想动我的杂志门都没有。
我自称自己为花花,我的朋友们则叫我小花,至于那些有眼无珠的男生则叫我「花痴」。
因为只要路上经过一个帅哥我的视线就会黏在对方上紧紧的,要是同时出现多位帅哥,还会自以为懊恼的不知所措,喃喃自语流口水是一定要的。
甚至如果在我观赏帅哥杂志时被人叨扰,我会二话不说马上对对方发飆,所以我有些白目还会没品的乾脆叫我「食人花」。
食人花?当我吃虫为生吗?食人花怎么跟我比?
唉,所以如果他们坚持要在花痴跟食人花这两者之间选一个叫我,我会选择被叫花痴。
我不能说花痴,我只能说比较偏好帅哥一点啊!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我开心地翻阅杂志,并幻想着跟杂志上的帅哥们来一些缠绵……噢不,是纯情的约会画面,例如:牵起我的手在上头深烙一吻,互相凝视来段甜蜜蜜的情话,或是他餵我吃东西?啊,想到就心痒难耐。
不好意思,我好像又脱轨了,什么?叫我口水先擦擦,抱歉抱歉,太兴奋忘了顾形象。
这章就要结束,因为我的废话太多……我觉得你们好像还没记住我,那我再为自己介绍一次,我自称自己为花花,我的朋友们则叫我小花,有眼无珠的男生叫我花痴或食人花……
呃,食人花还是不要叫得好,实在太难听了!根本曲解本意。
虽然几乎认识我的所有人都把我归类我为花痴那一类,但我还是要强调──
我不是花痴,我只是比较爱帅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