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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三
这场风流冤案,很快传遍各地。刘知县知道官场的道数,将审讯结果立即告知上司,奏请先将杨乃武革去武举人身份,并吩咐下属日夜不断突击审讯,严刑拷打。杨乃武受不了酷刑,只好招供,承认自己与葛毕氏私通,合谋毒杀其夫。
刘知县自鸣得意,立即将审讯结果和县中法医验尸报告一同上报知府,请求二审。
杭州知府陈鲁,早已听说此事,幸灾乐祸——他本来就痛恨读书人,夙喜与士人为难,他提来二人到府衙,根本不去查究案情真伪,不容杨、毕二人置辩,只是一味地严刑威逼。重刑之下,二人不堪皮肉之苦,再次含泪屈招。
陈知府格外兴奋,依据刘知县提供的药房老板钱宝生之买药证明、县级和府级所得口供,当场定案,拟定为:葛毕氏凌迟处死,杨乃武斩首示众。
陈知府踌蹰满志,将此风流命案报省审核。
浙江巡抚杨昌濬、按察使蒯贺孙接到这个命案后,曾派人复审,不了了之。他们觉得,杨、毕二人都已招供,还有不少相关证人和证据,也就没有深入审核,草草定案,并以案情确凿、无冤无滥之定案,上报刑部。
刑部接到命案,对案情进行复审。
这个时候,杨乃武的姐姐杨菊贞和杨乃武的妻子杨詹氏来到北京,到刑部和都察院分别递呈冤状,是杨乃武在狱中写的亲笔辩供词,称知县之子刘子翰因敲诈勒索不成,就串通其父亲刘知县,对其进行陷害。
刑部据此呈奏,立即指示浙江巡抚杨昌濬重审。杨巡抚亲自重审,结果,杨、毕二人翻供,哭诉严刑之下被逼招供,根本没有合谋杀人之事。葛毕氏还供出自己遭到刘子翰强奸以及刘子翰与衙役何春芳、牢头阮得入狱威逼情形。
复审至此,杨巡抚觉得自己严重失职,为了自己的官位,也为了包庇自己信任的属官,竟然迁怒于刑部,倒打一耙,指责刑部没事找事。此案就这样搁置下来,杨、毕二人还是关在狱中。
同治十三年八月,杨乃武的姐姐和妻子再次入京,第二次分别向刑部、都察院、步军统领衙门投递诉状,申诉冤屈,并向在北京的浙江籍贯的官员哭诉冤情。
这场风流命案,早就在北京传得沸沸扬扬。北京的浙江籍贯官员,最初听说此事,对新科武举杨乃武恨之入骨,认为他简直就是衣冠禽兽,切齿痛恨之下,惟恐其漏刑,盼其速速处死,以平民愤。
这时,看到这份冤情,知道了案情真相,他们无不表示同情,决定对此案进行干预,要求查明真相。
御史边宝泉特地上了一道折子,严厉指责浙江巡抚严重失职,面对如此人命关天的案子,竟然粗心马虎,居心不公。
慈禧太后接到奏章,十分愤怒,指示浙江学政胡瑞澜复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