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顶点小说 > 中南亚洲女性酷刑史 > B1

B1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在那一天的前一天我知道了关于虹姐的消息。『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gmail.com』

整夜中我醒着。我想象着她手脚带着械具慢慢走过那条走廊的样子,和我过去被提审的每一次相同。那天她被带出了春平监狱,移交给北部特区的第三军军部。给我电话的那个朋友告诉我说从法律上讲叛国犯孟虹是被保释的,然后她自愿去到军管地区,「参与行动。」

我说:「哦。」

在那一天的一年以前,虹姐被民族法庭以判国罪判处了终身监禁。在那一天的半年前,我的国家在与前宗主国签署了一系列协议后获得了独立,平衡了各方政治势力的民族和解政府宣告成立。再回溯到四年前,虹姐在北部山区被英国殖民政府的雇佣军队逮捕,当时她是民族团结阵线的副总书记,军事委员会副书记。

而八年以前我们是圣安妮女子大学的同学。我们学医。

在过去的这八年中确实已经发生了许多事情。

20世纪的四十到五十年代是亚洲反殖民浪潮风起云涌的时代,我的位居中南亚的祖国同样身处其中。日本占领军在一九四五年投降,英国人以战胜者的姿态重新回来,但是他们发现需要面对的已经不再是一个象原来那样温良顺从的国家。革命总是从激进的知识分子们开始的,他们要求正义,公平,自由,也许还有权力:全民的或者自己的权力。我和虹姐也理所当然地参加了他们。我们那时是大学二年级学生。革命必然地属于年轻人。

我们那时确实都很年轻。

我们组织演讲,印刷宣传小册子,指出英国殖民统治的非正义性,我们认为一个国家应该而且必须由这个国家自己的人民管理,没有理由让一小群从遥远的西方来的白种人发号施令。独立运动的发展要求组织和领导,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地建立了自己的政党:民族团结阵线。如同现在的历史教科书已经反复探讨过的一样,在刚开始时它的成员是离开学校时间并不太长的大学生们:律师,医生,新闻记者。但是以后,军人和政治家们参加了进来。或者不如说,那些学生们自己最终就变成了政客。

开始我们的运动是和平的。但是终于变成了流血。传闻,谣言,还有殖民统治者的计谋和年轻的爱国者的热情,从各个方面促成了形势的发展。在首都蔓昂的警察向民众的游行示威队伍开枪的五三事件后,民族团结阵线最终被殖民政府宣布为非法。

当时已经是民族团结阵线书记的陈春躲过了随之而来的大搜捕。他离开蔓昂经过了一个多月的逃亡生活,最后进入北部山区,在楠族人的聚居区域宣布了发动针对殖民政府的武装起义。那时他和苗条美丽的楠族姑娘阿虹才刚刚结婚了不到半年。而更多的留在城里的民阵成员遭到逮捕,我是在家中被捕的。我们后来都被送进了春平。

在回忆起春平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总是它的高耸厚实的围墙。从我居住的115号囚室唯一的一个三十公分见方的小窗里看出去,可以正好看到建造在监狱围墙拐角处的岗楼,有一根枪管斜着伸出来,大半的时候,枪口指向天空。

是的,我现在还可以清晰地记起囚室的序号,115号。我还记得我是11501号女犯。那间房间只关押了我一个人。

外面是很长的走廊,两边是铁门,上面的小的观察窗带着可以合上的铁盖。

每次我被提审时走廊里都空无一人,无论昼夜都是依靠暗淡的廊灯照明。只有前方东西走廊交汇的地方会有一束阳光从外面照射进来。除了我脚下拖带的铁链声以外,四周一片寂静。关押着两百多名囚犯的两层楼间就好象只有走动着的我一个人。在殖民时期,春平监狱的狱规是非常严的,我们这样的政治犯被单独拘禁在大概只有四平方公尺的监房中,放风要一个月才能轮到一次,每次几乎不到一个小时,一个人,在一个小院子里转圈圈。从入狱的第一天起我见到的人就只有狱卒,和前来提审的秘密警察。一直到最后的那次午夜大转移。

狱规要求每一个犯人早上起来以后端正地坐在床边,不能再躺回去,也不能站起来,也不能蹲着——实际上是不允许有任何别的姿势。看守们透过观察窗往里看,要是有他们认为不合狱规的地方,开开门冲进来就会用警棍抽,或者用脚踢,被痛打一顿以后再命令按原样坐好。在春平的大半年时间中始终给我戴着手铐和脚镣,脚镣还是一种十多公斤的最重型号。在那次后来变成为一个着名历史事件的审判以后还给我戴了两个月的背铐,不管是吃饭,还是排泄,都没有给我打开过。

不过以后一直有人指出,殖民时期的春平所执行的管理制度其实要比现在好很多,在现在,狱警在那里面强暴女犯,甚至让男女犯人杂居的传闻差不多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而公平地说,当时我在春平监狱里从没有在性的方面受到过监狱看守的骚扰。

关于狱规,监狱的一项古怪的规则是不允许犯人穿鞋,理由竟然是木制的鞋底太硬,有危险性。这主要针对的是当时普遍穿着的那种木头拖鞋。生活在那个时代的蔓昂城里,一定会对整个城中哒哒作响的木屐声印象深刻,当时即使是上流社会的聚会,女性赤足穿着精致的木屐都可以被看作是合乎礼仪的装扮。在一个潮湿闷热的热带城市里那会是一种遵从自然和传统的方式吧。

另一条更加蛮横些的规定是被提审的犯人必须脱光自己。不管天气是冷是热,也

不管是男犯还是女犯。那居然还是在我入狱后第一次被提出监房的时候,当时任职春平监狱长的丹亲自告诉我的。那天他屈尊地进入女犯监区的115号囚室,态度和蔼地跟11501号女犯寒暄了一阵。我记得他问了我年纪,问了我有几个兄弟姐妹等等,并且许诺会在职责允许的范围内为我提供方便。我猜测,他可能是对传说中的反殖民主义美女革命家多少有些好奇。

他带着两个手下跟着他。然后其中的一个给我打开了手铐,又蹲下去开我脚上的锁,然后他们告诉我说我必须就在他们面前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

「嗯,是这样的……」

监狱长说:「对你们进行讯问是刑事警察的工作,按照惯例……他们的工作可能会很激烈……那样的时候……可能会对你们的衣物饰品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现在这样呢,我们可以确保犯人的私人财产是安全的。」

地址发布邮箱:Ltxs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