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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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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灞桥愣了愣,低声笑道:“别这么见外啊,我跟你们吃一个竹筒。”

宁姚斩钉截铁道:“不行!你跟你朋友吃去。”

刘灞桥愤懑道:“凭啥?!”

宁姚抬了抬下巴,示意答案在陈平安那边,意思是我都不屑跟你刘灞桥多说话。刘灞桥转移视线,眼有些幽怨,幽怨里又透着股期待。陈平安笑着摇了摇头。

刘灞桥无奈叹息:“重色轻友,我能理解。”

宁姚讥讽道:“这么快就成朋友了,那你的朋友没有几万,也有几千吧?”

刘灞桥瞪眼道:“怎么可能!”

宁姚一挑眉头,替他加了三个字:“怎么可能这么少?”

刘灞桥啧啧道:“宁姑娘你这性子,就不如我家苏仙子了。”

宁姚皱眉道:“是正阳山的苏稼?”

刘灞桥越发得意:“对!苏稼,禾之秀实为稼,那位圣人所谓‘好稼者众矣’的稼!怎么样,我家苏仙子,是不是名字也动人心魄?”

宁姚问了一个陈平安绝对听不懂的问题:“你如果真的这么喜欢苏稼,那你有没有想过,一旦她也喜欢你,怎么办?”刘灞桥顿时吃瘪,嗫嗫嚅嚅,最后心虚地自言自语:“她怎么可能喜欢我呢。”

陈平安觉得刘灞桥这个人,不坏。

陈对和陈松风跟前面三人拉开十数步距离。看到刘灞桥跟陈平安聊得那么投缘,陈松风有些羡慕,刘灞桥仿佛天生就擅长与人打交道,三教九流百家,帝王将相贩夫走卒,根本就没有他不能聊天的对象。

陈松风小声问道:“那妇人听到风声后,就立即拜访衙署,主动提出要归还那具甲胄,作为清风城许氏的赔罪,你为何不收?”

相比进入小镇之前,陈对如今明显要和气许多,搁在以前陈松风问这种问题,她只当耳旁风,现在她耐着性子解释道:“如果清风城早就知道真相,刘姓少年祖上是我颍阴陈氏留在小镇的守墓人,那么他们胆敢如此行事,理所当然要付出代价,而且远远不是归还甲胄这么简单。但是既然他们事先并不知晓内幕,大道机缘本就宝贵珍稀,人人可争,我颍阴陈氏还不至于如此霸道。”

陈松风笑道:“说不定清风城也有算计正阳山一把的念头,如果不是那老猿冲在前头,被妇人扯来当了回虎皮大旗,估计清风城还真就拿不走宝甲。”

陈对恢复本来面貌,冷笑道:“蝇营狗苟,只会随波逐流,从来不在乎真正的大势是什么。”

陈松风放低声音,看似漫不经心,说道:“兴许是有心无力吧,与其做些徒劳无功的大事,不如捞些蝇头小利。”陈对转头瞥了眼这个龙尾郡陈氏子弟,对于陈松风的“无心之语”,她不置可否。

马上要进山了,陈平安停下脚步,陈对几乎同时就开口说道:“刘灞桥,告诉他,只管带路,越快越好。”

因为陈平安与搬山猿的小镇屋顶一役,刘灞桥远远观战了大半场,回去之后就跟陈松风大4宣扬了一番,当时陈对也在场,所以她知道不可以将陈平安视为普通的市井少年。因此到最后,陈松风沦为拖后腿的那个人。这个豪阀俊彦,虽然也喜欢登高作赋、探幽寻,但是比起其他四人,实在相形见绌。陈对是武道高手;刘灞桥是天底下所有练气士当中,极为重视淬炼体魄的剑修;那对少年少女,更是能够戏耍一只肉身强横至极的搬山猿的人。山路难行,尤其是春雨过后,泥泞地滑,加上时不时就需要跨越溪涧石崖,陈松风口干舌燥,汗如雨下。再往后,哪怕刘灞桥帮陈松风背起书箱,陈松风依然气喘如牛,脸色发白。陈平安其间问过陈对一次,要不要放慢脚步,陈对的答复是摇头。

一行人需要在溪涧当中涉水而上的时候,陈松风踩在一块长有青苔的石头上,一个脚步打滑,整个人摔入溪水当中,成了落汤鸡,狼狈至极。陈对停下脚步转身望去,虽然没有说话,但是脸色阴沉。刘灞桥赶忙回身去搀扶陈松风起身。

陈松风歉然道:“我没事,不用管我,肯定能跟上。”

陈平安干脆摘下背篓,放在石崖凹陷处,说道:“休息一刻钟好了。”

宁姚当然无所谓,蹲在陈平安附近,百无聊赖的她双手手心分别抵住刀柄剑柄,轻轻下压,刀鞘剑鞘尾端随之轻轻敲击青色石崖,一声一声,如同与溪水声唱和一般。

陈对沉声道:“继续赶路!”

陈平安摇头道:“进山不要一口气用掉所有力气,缓一下再继续,等到他逐渐适应后,是可以跟上我们的。他不是体力不济,只是气息乱了。”

于翻山越岭涉水一事,陈平安确实是行家里的行家。不承想陈对根本不听陈平安的解释,直接对陈松风说道:“你回小镇便是。”

陈松风满脸苦涩,看着不容置疑的陈对,转过头对刘灞桥说道:“那接下来就劳烦你背书箱了。”

刘灞桥大怒,拿下书箱摔向陈对:“老子还不伺候了!”

陈对脸色平淡,接过书箱后自己背起来,对陈平安说道:“走。”

陈平安想了想,从背篓里拿出两截竹筒,轻轻抛给刘灞桥:“回去路上饿了,可以填肚子。”

陈松风轻声劝说刘灞桥,后者拿着竹筒,冷笑道:“才不受这窝囊气,跟你一起打道回府,到了衙署那边,要一桌子好酒好菜,大鱼大肉!不比这舒服?”

陈对转身继续前行。陈平安背起背篓后,有些不放心,看着刘灞桥问道:“知道回去的路吗?”

刘灞桥笑了笑:“记得的。”

陈平安点点头,和宁姚一起离去。

前方三人身影渐行渐远,陈松风干脆一屁股坐在石头上,苦笑道:“你这是何苦来哉?跟颍阴陈氏结下一些香火情,对你对风雷园,怎么都不是坏事,为何要意气用事?”

刘灞桥打开一截竹筒,露出雪白的饭团,兴高采烈道:“还是陈平安厚道,不愧是我的好兄弟。”

陈松风知道刘灞桥的脾气,不再劝说什么。

陈松风自嘲道:“百无一用是书生啊。”

刘灞桥嘀嘀咕咕道:“早知道应该让陈平安留下一竹筒腌菜的。”

他抓起一只饭团大啃起来,含糊不清问道:“你说得也不对,小镇齐先生,当然还有齐先生的先生,就很厉害。”

陈松风眼恍惚:“你说齐先生到底想做什么?”

刘灞桥随口答道:“天晓得。”

陈松风伸手抖了抖湿透的外衫,唏嘘道:“好一个‘天晓得’。”

溪畔铺子,刘羡阳又睡去了。阮邛坐在床头,眼凝重。刘羡阳每一次呼吸,都绵长悠远,这也就罢了,关键是每次吐出的气息,似山间雾气,又似湖上水烟,白蒙蒙的。它们并不随风流散,而是一点点凝聚在口鼻之间。最终刘羡阳脸庞之上,如盘踞着一条三寸长短的白蛟。

以梦境为剑炉,一气呵成仙剑。

阮邛揉了揉下巴,赞叹道:“原来走的是破而后立的极端路子,窍穴破尽,关隘无阻,虽然这副身躯彻底坏朽,可这剑,到底是成了。既能铸剑,也可练剑,难怪这部剑经如此抢手。睡也修行,梦也修行,大道可期。”

阮邛站起身,自嘲道:“早知道就不该答应把你借给颍阴陈氏二十年了。”

三辆马车,沿着仿佛没有尽头的山路一直向上,总算登顶了。

宋集薪和稚圭走下马车,面面相觑,山顶是一块地面平整的大平台,中央地带竖立起两个石柱,但是石柱之间如水流转,看不清“水面”之后的景象,少年少女面前就像矗立着一道天门。稚圭死死盯住那道大门。宋集薪则转身走到山顶边缘,举目远眺,大好河山,只觉得心旷怡。

大骊藩王宋长镜裹了一件狐裘,脸色苍白,但是精极好,来到宋集薪身边,笑道:“这座位于东宝瓶洲的骊珠洞天,是三十六小洞天之一,不以占地广袤见长,版图不过方圆千里而已。”

宋长镜没有转头,只是抬手指了指身后那道大门:“过了那道门,再沿着云梯一直向下,约莫三十里路后,就算踩在了我大骊的疆土之上。那时候你可能回头也看不清楚什么,但是可以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这座骊珠洞天,其实是高悬于天空的……”宋长镜略作停顿,“一颗珠子。”

宋集薪站在山顶,视野开阔,这么多年待在泥瓶巷,看来望去皆是泥墙,他喜欢当下这种感觉,登高望远,千里山河,全在自己脚下。

宋长镜拢了拢名贵却老旧的狐裘,这位藩王今天谈兴出高,伸手指向西边一座高山:“那座山名叫披云山,以后有可能被大骊敕封为五岳之外的十大正山之一,按照祖辈留下的老规矩,会出现一位载入谱牒前列的山,得以塑造金身像,堂堂正正,享受人间香火,为大骊镇压一地气运,不至于流散别处,以免为邻国作嫁衣裳。小镇百姓只有站在披云山的山巅,才有可能看到我们脚下这座龙头山。因为龙头山受大阵护持,寻常肉眼凡胎,看不到此地的光景,这也算是一桩机缘。根据衙署秘档记录,历史上就有几人因登上龙头山,成功走出此方天地。”

宋集薪问道:“那这些人是不是都出人头地了?在咱们大骊或是东宝瓶洲成了人上人?”

宋长镜笑道:“有两个在大骊混得不错,相隔不过三十年,一文一武,被后世誉为大骊双璧,文的那个,死后谥文正,武的那个,则给子孙赢得了世袭上柱国的不小祖荫。虽说本王对两人的子孙观感极差,但是两家跟大骊的香火情,本王捏着鼻子也得认,毕竟当年要不是他们联手力挽狂澜,大骊宋氏熬不过那次难关。”

宋集薪感受着山顶的清风吹拂,有一种羽化飞升之感,问道:“那其他人?”

宋长镜轻轻呼出一口气,越发清气爽,压下体内蠢蠢欲动的气海升腾,如同用一只手强行按下一轮冉冉升起的红日。宋长镜此刻无比确定,自己只要踏出那道大门,就会立即跻身第十境,被誉为武道止境的第十境!

上五境之下所有练气士,对阵一位登顶武道止境的大宗师,几乎毫无胜算,只有被碾压轰杀一种结果。

宋长镜平缓了一下心境,给了宋集薪一个不太温馨的真相:“死绝了。本王就曾亲手宰掉一个,当时本王还只是七境武夫,那人还是一个相对棘手的剑修,而且人生正值巅峰。那次本王与他相互追杀,辗转了七八百里路,最后在大骊南部边境一个叫白狐关的小地方,本王终于追上了他,打烂了他所有傍身法器和本命飞剑之后,本王拧断了他的脖子。没办法,不肯为大骊所用,就只有这个下场。宋家一向厚待练气士不假,可前提是这些练气士,必须要为宋家卖命,哪怕只是做做样子。”

那一次捉对厮杀的后半程,宋长镜进入了第八境。

宋集薪对这个藩王叔叔的传经历,并不感兴趣,只是好问道:“是其他王朝出了更高的价格,才使得他们不惜叛离大骊?”

宋长镜笑道:“在那名剑修之前,大多是如此。大骊地处偏远,民风彪悍,本就是崇武之国,武道天才辈出,一点也不值钱,倒是文绉绉软趴趴的练气士,凤毛麟角,所以每出世几个,历任大骊皇帝都恨不得当菩萨供奉起来。当今天子,嗯,也就是我那位皇兄,当然也不例外。有次那个剑修入宫觐见皇兄,负剑而行,鼻孔朝天的样子,很欠揍啊。他当时刚好碰运气得到一件称手的护身宝物,朝野上下,如日中天,所以见到本王之后,连招呼也不打,就是这样。”

宋集薪问道:“然后呢?”

宋长镜用看待白痴一样的眼,斜瞥了一眼自己的侄子:“然后不就死了?”

宋集薪满脸匪夷所思:“叔叔你就因为人家没跟你打招呼,就痛下杀手,斩杀一名足可称为国之砥柱的大修士?”

宋长镜淡然道:“有些人,你就不能惯着他。”

宋集薪眼狐疑,似乎想不明白这么一个桀骜不驯、不顾大局的大骊皇族,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宋长镜笑道:“你可能不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整个东宝瓶洲,只有一个王朝的练气士,无论什么出身什么靠山,都必须为皇帝去往边境沙场效劳卖命,实打实厮杀三年,若是战功不足,就继续留在边境喝西北风,直到攒够了才能回家享福。”

宋集薪更加疑惑:“叔叔你不是才说大骊最推崇练气士吗?怎么就有这么个规矩了?退一步说,大骊就不怕这些人夭折在沙场?”

宋长镜哈哈笑道:“这条不成文的规矩,是在本王掌握兵权之后订立的。”

宋集薪恍然道:“是那个剑修不愿去沙场,折了你的面子?使得其他练气士上行下效,无形中坏了大骊的军心民心?所以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宋长镜摇头道:“那个剑修年轻时候投军边境,短短一年就攒够了战功,在大骊口碑相当不错。”

宋集薪恼羞成怒道:“那到底是为何?!难道是与你争风吃醋,还是犯了宋氏的忌讳,或是暗中通敌叛国?”

宋长镜的答案很简单:“虽说修士和武夫是两条路上的人,前者也确实更加……嗯,用那头绣虎的话说,就是更加金枝玉叶。武夫第十境就算走到了尽头,但是练气士却还有上五境可以攀爬,两者之差,确实不小。如果拎出两者中最拔尖的一小撮人,上五境练气士,就像站在这里的山顶,本王这样的武道中人,却只能是站在那座披云山的山顶。当然了,武道止境宗师,跟十一、十二境界的修士,也不是没得打,不过说到底,在世俗人眼中,武夫就是只会打打杀杀的大老粗,要矮人家修士一头的。所以那次宫中相见,他非但没跟本王打招呼,还故意斜眼瞅我,嘴角翘起,很挑衅啊,本王就想教他做人。”

宋集薪呆若木鸡。教人做人,那你好歹给人家留一条活路啊,就非要拧断人家的脖子?

宋长镜却不想再聊那个已死之人的话题:“是不是很想了解一下,那个跟我生死相搏的中年人?”

宋集薪下意识咽了口唾沫,没有说话。

虽然三辆马车先行,后边两人的硬碰硬,打得天昏地暗,宋集薪是知道的。其中一次宋长镜整个人从天而降,在马车十几丈外的地方砸出一个大坑,之后又有一次,宋长镜还以颜色,当时宋集薪已经爬到车顶上,亲眼看到那个气势如陆地蛟龙一般的壮实汉子,被宋长镜一拳砸得撞入一座小山头之中,溅射而起的尘土,极其壮观。非人。这是宋集薪当时唯一的观感。其实宋长镜跟那个横空出世的汉子,打得一点都不仙缥缈,仿佛拳拳到肉,从头到尾都像是在以伤换伤,以命换命!比的就是谁更蛮不讲理。

宋长镜突然揉了揉宋集薪的脑袋,嗓音语气破天荒有些温暖:“皇兄的野心很大,在大隋皇帝还只盯着大骊的时候,他就已经看到了东宝瓶洲最南边的老龙城。你是不是很怪,为何本王既是大骊嫡出的皇子,又是掌握一国军权的藩王,在军中和民间威信之高,无人能比,却还是能跟你爹做到兄友弟恭?”

宋集薪笑了笑,狡黠道:“叔叔你愿意说就说呗。”

宋长镜收回手,沉声道:“因为本王唯一想要的,是看到止境之上的武道风光,只有走到了那里,我宋长镜才不枉此生。”

这一刻宋集薪心胸间好似有洪流激荡,颤声问道:“如果我一心一意,能够有叔叔你今天的高度吗?”

宋长镜摇头笑道:“你啊,若是习武,撑死了也就到第八境,没前途,还是乖乖当个练气士好了,成就肯定更高。”

宋集薪有些不服气:“为何我就只能到武道第八境?”

宋长镜玩味笑道:“只能?”

宋集薪有些脸红。

宋长镜也不计较宋集薪的不知天高地厚,眯眼望向远方,缓缓道:“练气士嘛,是个靠老天爷赏饭吃的行当,命好不好,很重要,今天在这里撞见个机缘,明天再在那里捡到个法宝,后天不小心遇到个深藏不露的仙,大后天看个风景,指不定就悟了,好像做什么都能增长修为。至于我们武道中人,大不一样,没什么捷径可走,只能靠一步一步走出来,无趣得很。”

宋集薪心情复杂,有些失落。

宋长镜不再理会这个侄子,转身走向马车,眼角余光看到稚圭的背影后,犹豫了一下,走到她身边,跟她一起抬头望向那道大门。

宋长镜自言自语道:“真龙之气,凝结成珠。世间蛟龙之属,皆以珠为贵,如同修士的本命元。”婢女稚圭没有转头,但是流露出一丝紧张。

宋长镜笑道:“为了廊桥匾额所写的‘风生水起’这四个字,我大骊付出的代价之大,外人无法想象。风生水起,水起,为何要水起?还不是希望蛟龙走江的时候,能够畅通无阻。本王呢,其实对这些不上心,一切只是你家少爷他那个狠心老爹的意愿,你出了这座小洞天之后,估计除了京城那头绣虎,不会再有谁能对你指手画脚。”

宋长镜转头,望着稚圭的侧脸:“虽说你和本王那个侄子的命数挂钩,息息相关,荣辱与共,但是你也别太过恃宠而骄,不要让本王有出手的念头。嗯,看在大骊江山和侄子宋集薪的面子上,本王可以破例,给你两次找死的机会,刚好应了‘事不过三’那句老话。”

稚圭蓦然发怒,先转身,再后退两步,狠狠盯着这个让她心生恐怖的大骊藩王:“我本来就不是人,你们却要以世人的规矩来约束我,到底是谁不讲道理?你们人的金科玉律,规矩方圆,关我何事?!”

宋长镜快意笑道:“别误会,本王绝不会在小事上苛求你,恰恰相反,本王才是你最大的护身符。”

宋长镜凝视着稚圭,她有一双泛起黄金色彩的诡谲眼眸。他最后说道:“打了那一架后,本王与你,其实已是一条船上的盟友了。记住这句话,尤其是将来,在你有资格做出重大抉择的时候,好好想想这句话。”宋长镜转身离去。

马车旁,一个满身沙场粗粝气息的中年车夫,看着大骊藩王身上那件扎眼的雪白狐裘,实在忍不住,开口笑道:“王爷,啥时候换一件新狐裘啊,这都多少年了,王爷穿着不烦,咱们可是看着都烦了。”宋长镜登上马车,弯腰掀起帘子,没好气地撂下一句:“打下大隋再说。”车夫爽朗大笑,面对这个大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贵藩王,竟是一点也不拘谨。

宋长镜戎马生涯二十年,虽说为将做帅,不可能次次大战都身先士卒,更多是在大帐内运筹帷幄,但大骊边境硝烟四起,每逢死战,宋长镜必然亲身陷阵。堂堂藩王,平时的生活起居,从无醇酒美妇,几乎可以用“身无外物”来形容。

宋长镜坐入车厢后,盘腿而坐,眉头紧皱:“那人要本王离开骊珠洞天之后,不用着急赶赴京城,‘不妨在山脚等一等,抬头看一看’,等什么?看什么?”

宋集薪和婢女稚圭也进了车厢,马车已经准备穿过那道大门。

宋集薪发现稚圭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他担忧道:“怎么了?”

稚圭颤声道:“我感觉得到,门那边,有无数可怕的东西。”

宋集薪笑着安慰道:“有我叔叔在,你怕什么?别怕,天塌下来他也能顶着。”

不料稚圭越发恐慌,使劲缩在角落,带着哭腔道:“就算是他,也扛不起来的!”

小镇最大的酒楼,来了一位稀客。一个双鬓霜白的教书先生,要了一壶酒和几碟子下酒小菜,自饮自酌,快哉快哉。原来今天这个学塾先生,没有教书授课,学塾蒙童一个个欢天喜地回家了。他喝完最后一杯酒,吃完最后一口菜,便轻轻放下了筷子。啪一声过后,千里江山小洞天,寂静无声,一切静止。此方天地瞬间崩碎。

这一刻,整个东宝瓶洲的山上仙,山下凡人,皆不由自主地抬头望去。但是下一刻,仿佛有犹在仙人之上的仙人,以改天换日的大通,遮蔽了整座骊珠洞天的景象。

东宝瓶洲北部的高空,万里云海翻滚,缓缓下垂。有一人通体雪白,大袖飘摇,身高仿佛不知几千几万丈,正襟危坐,身前悬浮着一颗如他手心大小的破碎珠子。此人法相之巨,像是将一个东宝瓶洲当作了私塾学堂。

无边无际的云海之上,有一道道威严声音如天雷纷纷炸响。

“齐静春,你放4!”

“大逆不道!”

“回头是岸!”

那个读书人低头凝视着那颗珠子,缓缓收起视线,最后抬头朗声道:“小镇三千年积累而成的天道反扑,我齐静春一肩挑之!”

在齐静春放下那双筷子之前的两天,小镇出现了一些不好的兆头,铁锁井水位下降得很厉害,槐枝从树干断裂坠落,枝叶皆枯黄,明显不符合春荣秋枯的规律,还有小镇外横七竖八躺着许多泥塑木雕像的地方,经常大半夜传来爆竹一般的炸裂声,好事者跑去一看,靠近小镇一带,去年冬天肯定还存世的那拨泥菩萨木仙们,竟然已经消失大半。

从福禄街和桃叶巷动身的牛车马车,就没有断过,那大块青石板铺就的街面上,连大半夜都能听到扰人清梦的牛马蹄声。那些衣衫华美、满身富贵气的外乡人,也开始匆匆忙忙往外走,大多色不悦,三三两两,经常有人朝小镇学塾方向指指点点,颇为愤懑。

小镇东门的光棍郑大风没了身影,窑务督造官衙署也没有要找人顶替的意思,于是小镇就像没了两颗门牙的人,说话容易漏风。

刘灞桥和陈松风沿着原路返回,两人能够看到廊桥轮廓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刘灞桥沿着一条小径走到溪畔,蹲下身掬了一捧水洗脸,约莫是嫌弃不够酣畅淋漓,干脆撅起屁股趴在地上,将整个脑袋沉入溪水当中,最后猛然抬头,大呼痛快。转头看着大汗淋漓的陈松风,刘灞桥打趣道:“一介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啊。”

陈松风只是掬着喝了口溪水,嗓子沙哑道:“我当初之所以辛辛苦苦成为练气士,只是希望强身健体,能够多活几年,多看几本书而已,如何比得上你们剑修。何况在这处骊珠小洞天,剑修之外的练气士最吃亏,一不留,运转气机,就要损耗道行,境界越高,折损越多。不承想我修为低下,反而成了好事。”

刘灞桥拍了拍陈松风肩膀:“不如改换门庭,加入我们风雷园练剑,以后我罩着你。你想啊,成为一名剑修,御剑凌风,万丈高空,风驰电掣,尤其是雷雨时分,踏剑穿梭其中……”

陈松风突然笑道:“听说风雷园被雷劈次数最多的剑修,名叫……”

刘灞桥伸出一只手掌:“打住!”

剑修亦是练气士之一,只不过比起寻常练气士,体魄要更为靠近另一条路上的纯粹武夫,简单说来,就是筋骨肉和精气,剑修追求两者兼备,其他练气士,体魄一事,只要不拖后腿就行,并不刻意淬炼。当然,练气士在养气、炼气的同时,对于身体的完善,其实就像春风化雨一般,始终在打熬磨砺。可是比起剑修,锤炼体魄之事,练气士无论是力度还是次数,远远不如,更不可能像武夫那么一心一意、孜孜不倦。对于世间练气士而言,存在一个共识,身躯皮囊,终究是不断腐朽之物,够用就行。能够侥幸修炼成金刚不败之身、无垢琉璃之躯,那是最好,不能也无妨,切莫钻牛角尖,误了大道根本。

刘灞桥随口问道:“你家那位远房亲戚,到底是第几境的武人?”

陈松风无奈道:“我如何知道这等机要秘事?”

刘灞桥想起那天在衙署正堂爆发的冲突,感慨道:“宋长镜实在是太强了,最可怕的是这个大骊藩王还如此年轻,一般的第八、第九境武人,谁不是半百、甲子年龄往上走的,甚至百岁也不算高龄,可是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宋长镜才将近四十岁吧。难怪当初要被那人笑称‘需要压一压气焰’。”

陈松风轻声道:“应运而生,得天独厚。”

上五境修士,龙见首不见尾,很难寻觅。但是武人当中的第八、第九境,往往天下皆知,与世俗王朝也离得不远。何况武道攀升,靠的就是一场场生死大战。于生死一线,见过生死,方能破开生死,获得一种类似佛家“自在”、道家“清净”的超然心境。

除了两名大宗师之间的切磋,第八、第九两境武人,最喜欢欺负中五境里的顶尖练气士,尤其是宋长镜这样的第九境最强者,几乎可以说是上五境之下无敌手,也就只有练气士当中的剑修能够与之一战,但也只能争取让自己输得不那么难看,赢得一个虽败犹荣的说法。不过这其中存在一个隐晦原因,才使得第九境武道强者4无忌惮,那就是中五境里的最后一层,第十境大修士,根本已经无心世俗纷争,甚至连家族存亡、王朝兴衰也顾不得,为的只是那“大道”二字了。

刘灞桥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宋长镜要我出了小镇后,凭自己本事取走符剑。要不要给风雷园打声招呼呢,让他们早早摆好庆功宴?”

陈松风哭笑不得,望着深不过膝盖的潺潺流水,想到宋长镜以及这个藩王身边的风流少年,陈松风隐隐约约感受到一种大势凝聚的迹象,决定这趟返回龙尾郡陈氏祖宅后,必须说服家族押注在大骊王朝,哪怕没办法孤注一掷,也要让陈氏子弟趁早融入大骊庙堂。

陈松风呢喃道:“大骊气象,已是时来天地皆同力。因此我陈氏要扶龙,不可与人只争着附龙而已。”

刘灞桥问道:“你嘀嘀咕咕个什么?”

陈松风站起身,甩了甩手,笑道:“你好像跟那个泥瓶巷少年很投缘啊。”

刘灞桥跟着起身,大大咧咧道:“萍水相逢,聚散不定,天晓得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到。”

两人一起踩着溪畔春草走上岸,陈松风问道:“听说南涧国辖境内的那块福地,要在今年冬天对外开放,准许数十人进入,你当下不是仍然无法破开瓶颈吗,要不要下去碰碰运气?”

刘灞桥冷笑道:“坚决不去,去蚂蚁堆里作威作福,老子臊得慌。”

陈松风摇头道:“我家柳先生曾经说过,心境如镜,越擦越亮,故而心境修行,能够在道祖莲台上坐忘,当然大有裨益,可是偶尔在小泥塘里摸爬滚打,未必就没有好处。去福地当个抛却前身、忘记前生的谪仙人,享福也好,受难也罢,多多少少……”

不等陈松风说完,刘灞桥已经嚷嚷道:“我这人胜负心太重,一旦去了灵气稀薄的福地,若是无法靠自己的本事破开禁忌,重返家乡,那我肯定会留下心结,那就会得不偿失,弊大于利。再说了,要是不小心在福地里给‘当地人’欺负了,又是一桩心病,等我还魂回之后,哪怕需要耗费巨大代价,我肯定也要以‘真人真身’降世,才能痛快。只是如此一来,不是有违我初衷本心?”

刘灞桥双手抱住后脑勺,满脸不屑道:“说句难听的话,如今咱们东宝瓶洲那三块福地,谁不心知肚明,早就变味了,已经成为那些个世俗王朝的豪阀子弟花钱下去找乐子的地儿,难怪被说成是仙家治下的青楼勾栏之地,乌烟瘴气。”

陈松风笑道:“也不可一概而论,不说我们这些外乡人,只说那些当地人,不乏惊才绝艳之辈。”

刘灞桥白眼道:“一座福地,那么多人口,每年能有几人脱颖而出?一个都未必有吧。那些成功来到我们这里的,百年当中,最终被咱们记住名字的,又能有几个?屈指可数吧。所以我就不明白,这些个福地为何如此受人推崇,还有人扬言,只要拥有一块福地的一部分统辖权,好处不比拥有一位上五境修士来得少,疯了吧。”

陈松风笑道:“福地收益,细水长流啊,偶尔还能蹦出一两个惊喜,最关键是所有的好处,属于坐享其成,谁不乐意从中分一杯羹?”

洞天走出去的人,命多半好。福地升上来的人,命尤其硬。

刘灞桥问道:“你好像不太喜欢那个姓陈的少年?”

陈松风想了想,选择袒露心扉:“如果出于个人,我对他没有任何意见。但如果就事论事,他的存在,其实让我们整个家族都很尴尬。骊珠小洞天的陈氏子弟,本就是本洲的一个笑话,小镇之内,一个人数不算少的姓氏,仅剩一人,其余全部成了别家奴仆,沦为笑谈,实属正常。在龙尾郡陈氏眼中,我们和小镇上的陈姓之人,虽说远祖相同,可那都是多少年前的老皇历了,谈不上丁点儿情分,但是所有龙尾郡陈氏的对手,岂会如此看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泥瓶巷少年干脆也成了大户人家的下人,也就罢了,当时当世一场大笑过后,很难多年持续成为一桩谈资,可这个少年的咬牙坚持,孤零零的存在,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外边许多人甚至在打赌,小镇这一支这一房这一个陈氏子弟,何时不再是那个‘唯一’。”

刘灞桥皱眉道:“这又不是那少年的错。”

陈松风笑道:“当然,少年何错之有,可是世上有些事情,终究是很难说清楚道理的。”

刘灞桥摇头道:“不是道理很难说清楚,事实上,本来就是你们没道理。只是因为那个少年太弱小,所以才让你们能够显得理直气壮,加上你们龙尾郡陈氏的声势,比少年大许多,可是比起身边那些看笑话的人,又很一般,所以处境越发尴尬,到最后,不愿意承认自己无能,只好反过来暗示自己,认为那个少年才是罪魁祸首。我相信如果不是这座骊珠洞天不容易进入,那个让龙尾郡陈氏难堪的陋巷少年,早就被龙尾郡陈氏子弟悄悄找个由头做掉了,或是被某个附庸家族的家伙杀了邀功了。”

陈松风脸色涨红,一时间竟是有几分恼羞成怒。

刘灞桥抱着后脑勺,扬起脑袋望向天空,仍是优哉游哉的慵懒色:“我知道你陈松风不是这样的人,可惜像你这样的人,到底少,不像你的人,终究多。”

“就说正阳山那只搬山猿,自己拿不到剑经,害怕我风雷园拿到,就要一拳打死那刘姓少年,你觉得这样讲理吗?我觉得这样很不讲理。可是有用吗?没用啊。我连正面挑衅老猿也不敢。”

刘灞桥叹了口气,松开一只手,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自嘲道:“我呢,就是口拙嘴笨,拳头也不够硬,剑还不够快,要不然我这肚子里,真是积攒了一大堆道理,想要跟这个世道,好好说上一说。”

陈松风吐出一口气:“所以你觉得那个少年不错?”

刘灞桥转头望向红日坠落的西边高山:“觉得不错?怎么可能。”

陈松风有些疑惑。

刘灞桥笑道:“我一看到那个少年,就自惭形秽。”

陈松风觉得匪夷所思,摇头笑道:“何至于此?”

刘灞桥把到了嘴边的一些话咽了回去,省得伤感情。陈松风这个家伙,虽然没那么合胃口对脾气,可是比起一般的读书人,已经好上许多,自己就知足吧。话痨刘灞桥就这么一路沉默下去。

夜幕深沉,陈平安自制了三支火把,三人举火而行。

最后来到一座高山山脚,陈平安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对宁姚说道:“宁姑娘,跟她说一下,这是一座朝廷封禁之山,她有没有忌讳?”

宁姚转告陈对后,后者摇头。

陈对举目望去,她无比确定,颍阴陈氏的祖坟,肯定就在此地。游子还乡,心有感应。

陈对缓缓闭上眼睛,片刻之后,她蹲下身,用手指在地面上写了一长串字符,写完之后,嘴唇微动。最后她用手掌缓缓抹平所有痕迹,起身后,脚步绕过符文销毁的地方,率先登山,甚至不用陈平安指路。

三人来到半山腰某处,陈平安指向不远处,一座小土包上生长有一棵树,主干古怪,极其笔直,竟是比青竹还直。陈平安如释重负,点头道:“就是这里了。”

陈对沉声道:“你们去山下等我。”

宁姚扯了扯陈平安袖子,示意一起下山。

陈对放下书箱,一件件一样样,小心翼翼拿出那些精心准备的祭品,用以祀供祖。

中途陈对有刹那间的恍惚失,痴痴望向那棵小树,热泪盈眶,喜极而泣,喃喃道:“果然如此,果然如此。”最后陈对无比虔诚地对着那座小土包,行三叩九拜的大礼。之后她伏地不起,颤声道:“我颍阴陈氏,叩谢始祖庇护!”

山脚,陈平安和宁姚各坐在背篓一边,背对而坐,宁姚问道:“之前有段路程,你为何故意要绕远路?”

陈平安愣了愣,震惊道:“宁姑娘,连你都看出来啦?”

宁姚手握刀鞘,往后一推,刀鞘顶端在陈平安后腰一撞:“把‘连’字去掉!”

陈平安龇牙咧嘴,轻轻揉腰,放低声音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有老大一片山崖,全是那种被你们称为斩龙台的黑色石头,我怕给她看了去,然后她也是识货的,到时候万一她起了歹心咋办?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宁姚笑道:“守财奴,你还不是担心她如果想法子搬走它,会害得你两手空空。”

陈平安傻呵呵笑道:“宁姑娘,你这么耿直,朋友一定不多吧?”

“哎哟。”蓦然又是一阵吃疼的陈平安,赶紧腾出只手,去揉腰的另外一侧。

陈平安突然用手肘轻轻碰了一下宁姚后背,问道:“吃不吃野果子?我来的路上摘了三个,被我藏在袖袋里了,她应该没瞧见。”

宁姚没好气道:“这个时节的山果,能好吃?”

陈平安转身,递过去两颗桃子大小的通红野果,笑道:“宁姑娘,那你就是不晓得了,这种果子还真就只有在春天才能吃着。冬末结实,初春成熟,这会儿彻底熟透,一口下去,啧啧啧,那滋味,不小心舌头都能咬掉。更怪的是,咱们这里那么多座山,果子就只有这附近有。我当年也是跟着姚老头来找一种泥土时,他告诉我的。其他地方,也有些野果子味道不错,可我吃来吃去,啃东啃西,觉得都不如这种。”

宁姚接过两颗果子,打定主意难吃的话,一定要把剩下那颗还回去:“还吃来吃去、啃东啃西,你是山里的野猪啊?”

陈平安咬着野果,笑道:“小的时候家里穷,可不是逮着什么就吃什么,你还别说,有一次还真因为瞎吃东西,把肚子给吃坏了,痛得我在巷子里满地打滚。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打雷擂鼓似的。”

只可惜宁姚忙着吃果子,没听清楚陈平安最后说了啥。第一口咬下去,她就觉得这果子甘美异常,果肉下肚后,整个人都暖洋洋的,身体如同一座铺设有地龙的屋子,野果就是一袋袋炭火。宁姚闭上眼睛,感受五脏六腑,虽说通体舒泰,但是其余并无异样,这意味着这种野果,大体上可以位列仙脚下的山上之物,但也仅限于此,肯定可以在世俗王朝卖出高价,却也不至于让修士眼红。对于山下的凡夫俗子而言,则无疑是延年益寿的无上珍品。早知道如此,宁姚就干脆不接这果子了。

宁姚有些惋惜,抹了抹嘴,转身把剩下的野果递过去:“不好吃,还给你。”

陈平安悻悻然收回去,有些失落,他还以为宁姑娘会觉得不错呢。

宁姚双手轻轻踢着背篓,随口问道:“是留着给那个叫陈对的女子?”

陈平安摇头道:“给她干什么,非亲非故的,当然是留给刘羡阳了。”

宁姚突然好道:“如果阮秀在这里,你是不是不给陈对,给阮秀?”

陈平安点头道:“当然。”

宁姚又问:“那如果你手上只有两颗野果,你是给我,还是给阮秀?”

陈平安毫不犹豫道:“一颗给你,一颗给阮秀啊。我看你们吃就行。”

陈平安又遭受偷袭,揉着后腰,无辜道:“宁姑娘,你干吗?”

宁姚再问:“如果只有一颗呢?”

陈平安呵呵笑道:“给你。”

宁姚:“为啥?”

陈平安既狡黠又实诚道:“阮姑娘又不在这儿,可宁姑娘你在啊。”

陈平安后腰瞬间遭受两下重击,疼得他赶紧起身,蹦蹦跳跳,如此一来,害得宁姚一屁股跌入那只大背篓。陈平安赶紧把她从背篓里拉出来。宁姚倒也没生气,只是狠狠瞪了陈平安一眼。

陈平安重新扶好背篓,两人再次背对背而坐。

宁姚问道:“你知道那棵树是什么树吗?”

陈平安摇头道:“不知道,我只在这个地方看到过,其他山上好像都没有。”

宁姚沉声道:“相传若是有家族陵墓生出楷树,是儒家圣人即将出世的祥瑞气象,且这位圣人,必然极其刚直,一身浩然正气,所以在你们这座天下,必定会得到格外青睐。”

陈平安哦了一声。什么儒家圣人,祥瑞啊正气啊,这个草鞋少年都听不懂。

宁姚问道:“你就不羡慕山上那个女人?也没有想过为什么这棵楷树,不是长在自家祖先坟上?”

陈平安答非所问,开心道:“今年清明节,我还能给爹娘上坟,真好。”

宁姚猛然站起身,这次轮到陈平安一屁股坐进背篓。宁姚在一旁捧腹大笑。

小镇学塾仅剩下五个蒙童,出身高低不同,年龄大小各异,其中一个身穿大红棉袄的小女孩,虽然出身福禄街,但是她在学塾里从不欺负人,不过也不喜欢凑热闹,从来只喜欢自己胡乱逛荡。小镇最西边那户人家,李二的儿子李槐,也在这座乡塾求学,他爹娘带着姐姐离开了小镇,唯独留下了他。李槐非但没有哭闹,反而高兴坏了,终于不用受人管束了,只是到了晚上,这个寄住在舅舅家的孩子,做了噩梦醒来后,就开始撕心裂肺地号叫,结果被惊醒后的舅舅舅妈联手镇压,一个使用鸡毛掸子,一个使用扫帚。其余三人,分别来自桃叶巷、骑龙巷、杏花巷,两男一女。

齐先生下课后,送给他们一人一幅字,要他们妥善保管,仔细临摹,说是三天之后他要检查课业。那是一个“齐”字。

蒙学散去之后,垂垂老矣的扫地老人,沐浴更衣后,来到齐先生书房外,席地而坐。老人开口询问了一个关于“春王正月”的儒家经典之问。齐静春会心一笑,为之解惑,讲述何谓春,何谓王,何谓正,何谓月。这就是儒家各大书院特有的“执经问难”,课堂之上,会安排一位“问师”,向讲学之人询问,可以有一问数问,十问甚至百问。这一场问对,发生于齐先生和老人的第一次见面。那已经是八十年前的陈年往事了。

不过当时齐静春是询问之人,回答之人,则是两人共同的先生。

老人问完所有问题后,望向齐静春:“可还记得我们去往山崖书院之前,先生的临别赠言?”

齐静春笑而不言。

老人自问自答:“给我的那句,是‘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给你的那句,是‘学不可以已。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老人突然激动万分:“先生对你,何等器重,希望你青出于蓝!你为何偏偏要在此地,不撞南墙不回头?为何要为一座不过五六千人的小小城镇,就舍去百年修为和千年大道,全部不要?!若是寻常读书人也就罢了,你是齐静春,是我们先生最器重的得意弟子!是有望别开生面,甚至是立教称祖的读书人!”

老人浑身颤抖道:“我知道了,是佛家误你!什么众生平等!难道你忘了先生说过的明贵贱……”

齐静春笑着摇头,道:“先生虽是先生,学问自然极大,可道理未必全对。”

老人被震惊得无以复加,满脸错愕,继而怒喝道:“礼者,所以正身也!”

齐静春笑着回复一句:“君子时诎则诎,时伸则伸也。”

看似无缘无故,隔着十万八千里,但是老人听到之后,脸色剧变,满是惊疑。

齐静春叹了口气,望向这个跟随自己在此一甲子的同门师弟,正色道:“事已至此。那几个孩子,就托付给你送往山崖书院了。”老人点点头,色复杂地起身离去。

齐静春自言自语道:“先生,世间可有真正的天经地义?”

两辆马车在天远远未亮时分,就从福禄街出发,早早离开了小镇。

晨曦时分,一个草鞋少年带着两个大布袋子,动身去往窑务督造官衙署外等人。一个布袋子,装着一袋袋金精铜钱;另外一个,装着他觉得最值钱的蛇胆石。但是等到天大亮,衙署门房提着扫帚出来清扫街道了,陈平安也没有看到出发的马车。他只好厚着脸皮去问,问衙署名叫陈对的那拨客人,什么时候才从福禄街出发。

门房笑着说:“他们啊,早就离开小镇了。”

陈平安目瞪口呆,刘羡阳那家伙不是跟自己约好了天亮以后,才动身吗?那一刻,陈平安的视线有些模糊。

跟门房道谢之后,陈平安转身开始狂奔。跑出小镇,陈平安一口气跑了将近六十里路,最后筋疲力尽的他沿着一道斜坡走到坡顶,看着蜿蜒的道路,一直向前延伸出去。

陈平安蹲在坡顶,脚边放着没有送出去的铜钱和石头。佩剑悬刀的宁姚悄无声息地坐到他身边,气喘吁吁,气呼呼道:“你不是掉钱眼里的财迷吗,怎么这么大方了?全部家当都要送出去?就算刘羡阳是你朋友,也没你这么大手大脚的啊。”

陈平安只是抱着头,望向远方。

齐静春的那尊巨大法相,洁白缥缈,肃然危坐于东宝瓶洲最北端的版图上。

云海滚滚涌动,缓缓下压,不断靠近齐静春头颅。齐静春抬头望去,笑意洒脱。

云海之上,有威严嗓音响起:“齐静春,须知天道无私!你身为儒家门生,对骊珠洞天生出恻隐之心,情有可原,若是此时回心转意,犹有余地。”

伴随着这个天上仙人的话语,仿佛有阵阵雷声迅猛滚走于云海之中,那些一闪即逝的电闪雷鸣,不断从云海底端渗透而出。言出法随。

又有一个仙人嗤笑道:“与这书呆子废什么话!想要做出顶天立地的壮举,得先问过我的拳头答应不答应!”与此同时,一只金黄色的巨大手掌向下一捞,云海被拨开厚重云雾后,露出一个窟窿,一道光柱落在齐静春法相前。

西方响起佛唱一声,悲悯开口:“齐施主,一念静心,顿超佛地。”

齐静春沉声道:“斩龙一役之后,小镇得以享受三千年大气运,后世子孙英才辈出,无非是寅吃卯粮的手段。只不过既然是四位圣人订立下的规矩,最早那拨选择扎根骊珠洞天的修士,也未有异议,我齐静春自然没有资格在此事上指手画脚。如今天道要镇压此方天地,来便是了,无非是换成我齐静春一人,来替小镇百姓承受这一场劫难,天道和规矩未曾落在空处,诸位又为何阻拦?”

伸手将云海搅出一个大窟窿的仙人4意大笑:“哈哈,姓齐的,你是真不知道缘由,还是装疯卖傻?”

齐静春不知何时已经伸出一只手,手掌变拳,将那颗蕴藏一座小洞天的珠子虚握于手心之中。想来掌心之中,洞天之内,小镇之上,已是白昼骤然变成黑夜的玄妙光景。

此时,那只护住骊珠洞天的雪白手掌,仿佛遭受到一股四面八方而来的无形攻势,滋滋作响,手背之上不断溅射、绽放出白色电弧,不断有看似小如飞羽、实则大如山峰的“雪花”从齐静春手背脱落,坠落人间,只是不等落地,就已烟消云散。

高坐于云海窟窿附近的云上仙人,放声讥笑道:“小小儒士,悖逆大道,不自量力!就由本座先陪你玩玩!”

若是从东宝瓶洲的极远处举目望去,并且能够破开仙人联手造就的遮掩法阵,那就能够依稀看到无比壮观的一幕。破开云海的宏大窟窿当中,先是露出一粒黑点,笔直朝下,然后是一截剑尖,最后终于显露出全貌,是一柄齐静春法相手指长短的“袖珍”飞剑。

第一把刚刚现世,第二把又尾随其后,从别处落下,第三、第四把,依次从天上云海降临人间,总计十二把飞剑。一线排开,悬停于高空。如铁骑列阵,被人勒紧缰绳,只等一声令下,便可冲锋凿阵。

云海之上,一尊金色巨人随意盘腿而坐,睁着巨大的金色眼眸,双拳撑在膝盖上,右拳缓缓伸出一根食指,屈指一弹。一把飞剑率先激射向齐静春拳头虚握的那条胳膊。飞剑下坠的速度快如闪电,轨迹上,拉扯出一条连绵不绝的云尾。飞剑瞬间穿透齐静春法相的手臂,在距离地面只有咫尺之遥的时候,骤然停止。云海之上,金色巨人右拳食指轻轻旋转,飞剑划出一道弧线,重返高空,同时左手叩指轻弹,原本悬在空中的一把飞剑轰然落下,再一次刺穿齐静春的手臂。两根手指相互起落。十二把飞剑笔直落下,弧线返回。起起落落,如此反复。

齐静春那条胳膊被飞剑一阵阵密集攒射后,变得伤痕累累,出现无数个黑色孔洞,相比原本通体莹白的巍峨法相,显得格外触目惊心。齐静春对此色自若,眼见着又要再来一拨飞剑穿刺,展开新一轮冲杀,真是咄咄逼人。

齐静春云淡风轻地说出四个字:“春风得意。”

一把飞剑依然直直刺向齐静春手臂,只是这一次它没有钉入手臂,而是像松针被一阵清风吹拂得飘荡歪斜。不但是这一把飞剑,之后十一把飞剑无一例外,都是无功而返。飞剑围绕在齐静春法相四周,遵循某种既定轨迹缓慢飞行,剑身颤抖,伺机而动,轻微嘶鸣作响。不但如此,一阵阵弥漫天地间的春风,还不露痕迹地托住了下坠的云海。

那尊金色巨人袒露胸膛,一身恣意放4的意味,居高临下,眼见着那十二把飞剑竟然找不到任何破绽,有些惊讶:“咦?”

这些对人间修士而言威力无匹的飞剑袭扰,齐静春并不太上心,他始终盯住那只虚握的拳头。

世间有人老珠黄一说,骊珠洞天这颗悬浮在东宝瓶洲上空的珠子,也已经有三千年岁月,六十年后,在下一任圣人阮邛手上,包裹庇护珠子的外壁将会彻底破碎,如同一件瓷器,外层釉色脱落剥离殆尽。到时候天道碾压而至,必然势如破竹,虽然不会当场死人,但是小镇所有人都会失去来生。齐静春为此专门翻阅佛经,甚至推断出一个可怕的后果:小镇这六千余人,被用来承受天威浩荡的“替死鬼”,有可能生生世世堕入西方佛国的饿鬼道,永世不得超脱。兵家修士、铸剑师阮邛,作为骊珠洞天最后一位坐镇四方的圣人,他到时候的职责,可不是守护小镇百姓的安危,而是不让任何一人逃脱这份天道责罚。

那金色巨人声如擂鼓,轰隆隆传遍天空,大笑道:“有人说你齐静春不简单,拥有两个本命字,‘春’字之外,还有一个坏了规矩的‘静’字,来来来,让本座开开眼!”巨人每说一个“来”字,就用拳头砸在膝盖上一次。三次过后,云海如锅内沸水,剧烈涌动。云海底部,那阵原本肉眼不可见的清风,也摇晃起来,光线混乱,明暗交替。

巨人道:“你有春风,本座则有一场飞剑法雨,要给你这家伙泼泼冷水!”言语过后,无数金色的丝线透过云海,又渗透清风。如果用巨人身躯作为对比,那些金色丝线,就像是指甲长短的小小绣花针,只是密密麻麻,成千上万,汇聚之后,声势之大,惊心动魄。

齐静春依然凝视着拳头,闻声后面不改色,轻声道:“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只见正襟危坐的法相四周地面,迸溅出一颗颗雨滴,每一滴雨珠,看似渺小可忽略不计,其实皆大如水潭。然后这些不断涌现的雨珠,违反常理地哗啦啦向天空滑去。雨幕倒挂,只因儒家圣人齐静春默念的那一句诗词。

金色绚烂的飞剑法雨,从上往下,起于大地的春雨水幕,由下往上,狠狠撞在一起!

头顶气象万千,齐静春却对此不见,不听,不言。

齐静春那颗拳头四周,凭空生出一条条闪电蛟龙,砸在手背之上。闪电颜色分为猩红、青紫、雪白三种,看似杂乱无章,三者却泾渭分明,并不交替缠绕,分别交织成三张大网。法相的拳头,碎屑四溅,飞羽飘摇,不断衰减。

齐静春轻声道:“风平浪静。”三色闪电,唯独雪白闪电毫无征兆地静止不动,但是其余两种闪电依然遵循规律而行,这就使得一条猩红闪电砰然撞断一条雪白闪电,一条青紫闪电又捆绑住猩红闪电。疏而不漏的恢恢天网,竟变得混乱无序。

云海之上,有苍老嗓音悠然响起:“动静有法!”

只不过转瞬过后,原本趋于混乱的三张闪电法网,重新恢复乱中有序的浩大天威。一次次敲打撞击齐静春那尊法相的拳头。齐静春微微叹息。

“小打小闹也差不多了,齐静春,可敢接下本座这一拳!”一只金色拳头从云海窟窿之中落向齐静春的头颅。

齐静春空闲的右手高高举起,掌心向上,阻挡住那压顶一拳。齐静春法相猛然下坠百丈,只是云海也被一股激荡清风托起百丈,像是天地之间拉开了两百丈距离。

“再来!”金色仙人一拳拳落下,每一次拳势都雷霆万钧,恐怕东宝瓶洲任何一座王朝的五岳雄山,都经不起他这一拳。一身雪白的齐静春法相,只是扬起手臂,高高举起。先是法相手心被砸出一个大坑,然后整只手掌砰然而碎,紧接着手臂一节一节被金色拳头打烂。法相大损的齐静春仍然无动于衷,所有的注意力,始终放在虚握拳头的左手之上。

从拳头蔓延到整条手臂,再到肩头,覆满了雷电游走的道家符箓,每个字都大如屋。

苍老嗓音继续响起:“莫要冥顽不化。齐静春,你若是愿意,可以追随贫道修行。”

齐静春稍稍转过头,低头凝望着那只千疮百孔的手臂,上面已经布满道家一脉掌教圣人写就的无上谶箓,好一个替天行道。

齐静春轻轻呵出一口气,沉声道:“清静……”

苍老声音透露出一股震怒:“齐静春,你大胆!”

一声怒喝,硬生生盖过了齐静春在“清静”之后的两个字。

高空有双指并拢作剑,轻而易举破开云海,一斩而下!竟是直接将齐静春握拳的那条手臂,从肩头处斩落!

极远处,有一声不易察觉的叹息,充满惋惜。儒家圣人不逾矩。齐静春不该跨过道家那座雷池的。

那指剑成功斩断齐静春手臂后,似乎主人怒气犹在,双指快速缩回云海,却并未就此罢休,而是以更快的速度刺向那个已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的悬空拳头。齐静春收回头顶只剩半截的右手手臂,迅速挡在珠子上方,往自己这边一搂,护在自己身前。仙人双指一往无前,毫无悬念地洞穿齐静春法相的胳膊,来自窟窿的金色巨人那一拳,更是结结实实砸在齐静春法相的头颅之上。齐静春这尊法相,摇摇欲坠。

虽然残肢断臂,依然大袖飘摇,自有读书人的风流,可越是如此,越显得惨不忍睹。

又是被当头一拳,齐静春法相继续下沉。一拳紧接着一拳,好像不把这读书人砸得深陷地下就不罢休。

破败不堪的法相,死死护住身前的那颗拳头,那颗珠子,那座骊珠洞天,那些见了面就会喊他一声“齐先生”的百姓。这尊法相嘴唇微动,无声而念:“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

小洞天之内,乡塾之中,没有一个蒙童在场。有一个独坐的青衫儒士,不仅仅是双鬓霜白,头发已雪白。

齐静春七窍流血,血肉模糊。魂魄破碎,比一件重重摔在地上的瓷器还碎得彻底。齐静春竟是快意至极的色,闭目而笑,溘然而逝。

天下有我齐静春。天下快哉,我亦快哉。

这一年,这座天下,春去极晚,夏来极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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