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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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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们一道步行到火车站,然后在这个小城镇的街头闲逛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回到了旅馆。我躺在旅馆的沙发上,拿起一本黄封面的廉价的通俗小说,希望从中得到一些趣味,以资消遣。但是那微不足道的小说情节同我们正在侦查的深奥莫测的案情相比显得十分肤浅。因此,我的注意力不断地从小说虚构的情节转移到当前的现实上来,最后我终于把那本小说扔得远远的,全神贯注地去考虑当天所发生的事件。假定说这个不幸的青年人所说的事情经过完全属实,那么,从他离开他父亲到听到他父亲的尖声叫喊而急忙赶回到那林间空地的刹那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怪事,发生了什么完全意想不到和异乎寻常的灾难呢?这是某种骇人听闻的突然事故。但是这可能是什么样的事故呢?难道我不能起我医生的直觉从死者的伤痕上看出点问题吗?我拉铃叫人把县里出版的周报送来。周报上载有逐字逐句的审讯记录。在法医的验尸证明书上写道:死者脑后的第三个左顶骨和枕骨的左半部因受到笨重武器的一下猛击而破裂。我在自己头部比划那被猛击的位置,显而易见,这一猛击是来自死者背后的。这一情况在某种程度上对被告有利,因为有人看见他是和他父亲面对面争吵的。不过,这一点到底说明不了多大问题,因为死者也可能是在他转过身去以后被打死的。不管怎么样,提醒福尔摩斯注意这一点也许还是值得的。此外,那个人死的时候特别喊了一声”拉特”。这可能意味着什么呢?这不可能是神志昏迷时说的呓语。一般来说,被突然一击而濒临死亡的人是不会说呓语的。不会的,这似乎更象是想说明他是怎么遇害的。可是,那它又能说明什么呢?为了找到言之成理的解释,我绞尽了脑汁。还有小麦卡锡看见灰色衣服的事件。如果这一情况属实,那么凶手一定是在逃跑时掉下了身上穿的衣服,也许是他的大衣,而且他居然胆敢在正当小麦卡锡跪下来的一瞬间,也就是在他背后不过十几步的地方把掉下的衣服取走。这整个案情是多么错综复杂,不可思议啊!对于雷斯垂德的一些意见,我并不觉得破怪。但是,由于我对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洞察力有很大信心,所以,只要不断地有新的事实来加强他认为小麦卡锡是无辜的这一信念,那么我认为不是没有希望的。

歇洛克·福尔摩斯回来得很晚。因为雷斯垂德在城里住下了,他是一个人回来的。

他坐下来的时候说,“晴雨表的水银柱仍然很高,希望在我们检查现场之前千万不要下雨,这事关重大。另一方面,我们去做这种细致的工作必须精神十分饱满、十分敏锐才行。我们不希望由于长途跋涉而疲劳不堪的时候去做这个工作。我见到了小麦卡锡。”

“你从他那里了解到什么情况?”

“没有了解到什么情况。”

“他不能提供点线索吗?”

“他一点线索也提供不了。我一度有过这样的想法:他知道那是谁干的,而他是在为他或她掩盖。但是,我现在确信,他和别人一样对这件事迷惑不解。他不是一个很机敏的青年,虽然相貌很漂亮,我倒觉得他心地还是忠实可靠的。”

我说:“如果他真的不愿意和象特纳小姐这样十分有魅力的年轻姑娘结婚的话,那我认为他真太没有眼力了。”

“噢,这里面还有一桩相当痛苦的故事哩。这个小伙子爱她爱得发了疯似的。但是,大约两年前,那时他还不过是个少年,也就是在他真正了解她以前,她曾经离家五年,在一所寄宿学校读书。这个傻瓜在布里斯托尔被一个酒吧女郎缠住,并在婚姻登记所和她登记结婚,你看他有多傻?谁也不知道有这件事,而你可以想象他干了这件傻事之后是多么着急,因为他没有做他显然应该做的事,而是做了他自己明知是绝对不应该做的事。这样他是要受责备的。当他父亲在最后一次和他谈话中亟力劝他向特纳小姐求婚的时候,他就是因为曾干了那件十足疯狂的蠢事而急得双臂乱舞的。而且,他无力供养自己,而他的父亲为人十分刻薄,如果他知道实情,肯定会彻底抛其他的。前三天他是在布里斯托尔和他的那个当酒吧女郎的妻子一起度过的。当时他父亲对他身在何处,全无所知。请注意这一点。这是很重要的。但是,坏事变成了好事。那个酒吧女郎从报上看到他身陷囹圄,案情严重,可能被处绞刑,于是干脆将他抛弃了。她写信告诉他,她原是有夫之妇,此人在百慕大码头工作,所以在他们之间并没有真正的夫妻关系。我想这一消息对备受苦难的小麦卡锡是一种告慰。”

“但是,如果他是无辜的,那又是谁干的呢?”

“哦!是谁吗?我要提醒你特别注意两点。第一,被谋杀者和某人约定在池塘见面,这个人不可能是他的儿子,因为他的儿子正在外面,他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第二,在被谋杀者知道他儿子已经回来之前,有人听见他大声喊-库伊-!这两点是能否破案的关键。现在,如果你乐意的话,让我们来谈谈乔治·梅瑞秋斯吧。那些次要的问题我们明天再说吧。”1

正如福尔摩斯预言的,那天没有下雨,一清早就是晴空万里。上午九时,雷斯垂德乘坐马车来邀我们。我们随即动身到哈瑟利农场和博斯科姆比池塘去。

雷斯垂德说:“今天早上有重大新闻。据说庄园里的特纳先生病势严重,已经危在旦夕。”

福尔摩斯说:“我想他大概是个老头儿吧。”

“六十岁左右,他侨居国外时身体就已经弄垮了,他健康衰退已有年月了。现在这件事使他深受不良影响。他是麦卡锡的老朋友了,而且我还可以补充说一句话,他同时还是麦卡锡的一个大恩人呢,因为我了解到,他把哈瑟利农场租给麦卡锡,连租金都不要。”

福尔摩斯说:“真的!这倒很有趣。”

“噢,是的!他千方百计地帮助他,这一带的人无不称道他对他的仁慈友爱。”

“真的是这样?那么这个麦卡锡看来本来是一无所有的,他受了特纳那么多的恩惠,竟然还说要他的儿子和特纳的女儿结婚,而且这个女儿可想而知是全部产业的继承人,而且采取的态度又是如此的骄横,好象这不过是一项计划,只要一提出来,所有其他的人都必须遵循似的。你们对这一切不感到有点破怪吗?尤其是,我们知道特纳本人是反对这门亲事的,那

1英国著名文学家。——译者注不是更破怪了吗?这些都是特纳的女儿亲口告诉我们的。你没有从这些情况中推断出点什么来吗?”

雷斯垂德一面对我使了个眼色一面说:“我们已经用演绎法来推断过了。福尔摩斯,我觉得,不去轻率地空发议论和想入非非,专门去调查核实事实就已经够难办的了。”

福尔摩斯很有风趣地说:“你说得对,你确实觉得核实事实很难办。”

雷斯垂德有点激动地回答说:“不管怎么样,我已经掌握了一个你似乎难以掌握的事实。”

“那就是……”

“那就是麦卡锡死于小麦卡锡之手,与此相反的一切说法都是空谈。”

福尔摩斯笑着说:“唔,月光总比迷雾要明亮些。左边不1就是哈瑟利农场了吗,你们看是不是?”

“是的,那就是。”

那是一所占地面积很大、样式令人感到舒适惬意的两层石板瓦顶楼房,灰色的墙上长着大片大片的黄色苔藓。然而窗帘低垂,烟囱也不冒烟,显得很凄凉的样子,仿佛这次事件的恐怖气氛仍然沉甸甸地压在它的上面似的。我们在门口叫门,里面的女仆应福尔摩斯的要求,让我们看了她主人死的时候穿的那双靴子,也让我们看了他儿子的一双靴子,虽然不是他当时穿着的那双。福尔摩斯在这些靴子上的七八个不同部位

1原文moonshine既可当空谈讲,也可当作月光讲。这里是双关语。——译者注仔细量了一量之后,要求女仆把我们领到院子里去,我们从院里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走到博斯科姆比池塘。

每当福尔摩斯这样热切地探究细索的时候,他变得和原来判若两人。只熟悉贝克街那个沉默寡言的思想家和逻辑学家的人,这时将会是认不出他来的。他的脸色一会儿涨得通红,一会儿又阴沉得发黑。他双眉紧蹙,形成了两道粗粗的黑线,眉毛下面那双眼睛射出刚毅的光芒。他脸部朝下,两肩向前躬着,嘴唇紧闭,他那细长而坚韧的脖子上,青筋突出,犹如鞭绳。他张大鼻孔,完完全全象渴望捕猎物的野兽一样;他是那么全神贯注地进行侦察,谁要向他提个问题或说句话,他全当作耳边风,或者充其量给你一个急促的不耐烦的粗暴回答。他静静地迅速沿着横贯草地的这条小路前进,然后通过树林走到博斯科姆比池塘。那里是块沼泽地,地面潮湿,而且整个地区都是这个样子,地面上有许多脚印,脚印还散布于小路和路畔两侧长着短草的地面上。福尔摩斯有时急急忙忙地往前赶,有时停下来一动也不动。有一次他稍微绕了一下走到草地里去。雷斯垂德和我走在后边,这个官方侦探抱着一种冷漠和蔑视的态度,而我呢,当时兴致勃勃地注视着我的朋友的每一个行动,因为我深信他的每个行动都是有一定目的的。

博斯科姆比池塘是大约五十码方圆、周围长满芦苇的一小片水域,它的位置是在哈瑟利农场和富裕的特纳先生私人花园之间的边界上。池塘彼岸是一片树林,我们可以看到耸立于树林上面的房子的红色尖顶,这是有钱的地主住址的标志。挨着哈瑟利农场这一边池塘的树林里,树木很茂密;在树林的边缘到池塘一侧的那一片芦苇之间,有一片只有二十步宽的狭长的湿草地带。雷斯垂德把发现尸首的准确地点指给我们看,那里地面十分潮湿,我可以清楚地看见死者倒下后留下的痕迹。而对福尔摩斯来说,我从他脸上的热切表情和锐利的目光可以看出,在这被众人脚步践踏过的草地上他将要侦查出许许多多其他的东西来。他跑了一圈,就象一只已嗅出气味来的狗一样,然后转向我的同伴。

他问道:“你跑到池塘里去过,干什么来着?”

“我用草耙在周围打捞了一下。我想也许有某种武器或其他踪迹。但是,我的天呀……”

“噢,得啦!得啦!我没有时间听你扯这个!这里到处都是你向里拐的左脚的脚印。一只鼹鼠都能跟踪你的脚印,脚印就在芦苇那边消失了。唉,要是我在他们象一群水牛那样在这池塘里乱打滚以前就已经到了这里,那么事情会是多么简单啊。看门人领着那帮人就是从这里走过来的,尸体周围六到八英尺的地方都布满了他们的脚印。但是,这里有三对与这些脚印不连在一起的、同一双脚的脚印。”他掏出个放大镜,在他的防水油布上趴下来以便看得更清楚些,在全部时间里,与其说他是同我说话,还不如说他是在自言自语。”这些是年轻的麦卡锡的脚印。他来回走了两次,有一次他跑得很快,因为脚板的印迹很深,而脚后跟的印迹几乎看不清。这足以证明他讲的是实话。他看见他父亲倒在地上就赶快跑过来。那么,这里是他父亲来回踱步的脚印。那么,这是什么呢?这是儿子站着细听时枪托顶端着地的痕迹。那么,这个呢?哈,哈!这又是什么东西的印迹呢?脚尖的!脚尖的!而且是方头的,这不是一般普通的靴子!这是走过来的脚印,那是走过去的,然后又是再走过来的脚印……当然这是为了回来取大衣的脚印。那么,这一路脚印是从什么地方过来的呢?”他来回巡视,有时脚印找不到了,有时脚印又出现了,一直跟到树林的边缘;跟踪到一棵大山毛榉树——附近最大的一棵树——的树荫下。福尔摩斯继续往前跟踪,一直跟到那一边,然后再一次脸朝下趴在地上,并且发出了轻轻的得意的喊声。他在那里一直趴了好久,翻动树叶和枯枝,把在我看来象是泥土的东西放进一个信封里。他用放大镜不但检查地面,而且还检查他能检查到的树皮。在苔藓中间有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也仔细检查了,还把它收藏了起来。然后他顺着一条小道穿过树林,一直走到公路那里,在那里任何踪迹都没有了。

他说:“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案件。”这时,他才恢复了常态。”我想右边这所灰色的房子一定是门房,我应当到那里去找莫兰说句话,也许写个便条给他。完了我们就可以坐马车回去吃中饭了。你们可以先步行到马车那里,我跟着马上就来。”

我们大约走了十分钟便到马车那里,然后我们便乘马车回罗斯,福尔摩斯带着他在树林里捡来的那块石头。

他取出这块石头对雷斯垂德说,“雷斯垂德,你也许对这个感兴趣。这就是杀人的凶器。”

“我看不到有什么标志。”

“是没有标志。”

“那,你怎么知道呢?”

“石头底下的草还活着。说明这块石头放在那里不过几天功夫。找不到这块石头是从哪里来的痕迹。这块石头的形状和死者的伤痕正好相符。此外没有任何其他武器的踪迹。”

“那么凶手呢?”

“那是一个高个子男子,他是左撇子,右腿瘸,穿一双后跟很高的狩猎靴子和一件灰色大衣,他抽印度雪茄,使用雪茄烟嘴,在他的口袋里带有一把削鹅毛笔的很钝的小刀。还有几种其他的迹象,但是,这些也许已足以帮助我们进行侦查。”

雷斯垂德笑了。他说,“我看我仍然是个怀疑派。理论总是可以说得头头是道,但是和我们打交道的英国陪审团是讲求实际的。”

福尔摩斯冷静地回答说,“我们自有办法。你按你的方法办,你按我的方法办好了。今天下午我将是很忙的,很可能乘晚班火车回伦敦。”

“让你的案子悬而不决吗?”

“不,案子已经结束了。”

“可是,那个疑团呢?”

“那个疑团已经解决了。”

“那么罪犯是谁?”

“我所描述的那个先生。”

“可是,他是谁呢?”

“要找出这个人来肯定是不难的。住在附近这一带的居民并不太多。”

雷斯垂德耸了耸肩说:“我是个讲求实际的人。我可不能负责在这一带满处乱跑去寻找一个惯用左手的瘸腿先生。那样我会成为苏格兰场的笑柄的。”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好吧,我是给了你机会的。你的住处到了。再见,在我离开以前,我会写个便条给你的。”

我们让雷斯垂德在他的住处下车后,便回到了我们住的旅馆,我们到达旅馆时,午饭已经给我们摆在桌上了。福尔摩斯默不作声,陷于沉思之中,脸上露出一种痛苦的表情,这是处境困惑的人的那种表情。

在餐桌已经收拾完毕之后,他说:“华生,你听我说,你就坐在这把椅子上,听我唠叨几句。我还不能十分肯定怎么办好,我想听听你的宝贵意见。点根雪茄吧,让我阐述我的看法。”

“请说吧。”

“唔,在我们考虑这个案子的案情时,小麦卡锡所谈的情况中,有两点当时立即引起你我两人的注意,尽管我的想法对他有利,而你的想法对他不利。第一点是:据他的叙述,他的父亲在见到他之前就喊叫了”库伊”。第二点是:死者临死时说了-拉特。死者当时喃喃地吐露了几个词,但是,据他儿子说,听到只有这个词。我们必须从这两点出发去研究案情,我们开始分析的时候不妨假定,这个小伙子所说的一切都是绝对真实的。”

“那么这个-库伊-是什么意思呢?”

“唔,显然这个词不可能是喊给他儿子听的。他当时只知道他的儿子是在布里斯托尔。他儿子当时听到-库伊-这个词完全是偶然的。死者当时喊-库伊-是为了引其他约见的那个人的注意。而-库伊-显然是澳大利亚人的一种叫法,并且只是在澳大利亚人之间用的。因此可以大胆地设想,麦卡锡想要在博斯科姆比池塘会晤的那个人是一个曾经到过澳大利亚的人。”

“那么-拉特-这个词又是什么意思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他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纸,把它在桌上摊开。他说:“这是一张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地图。我昨天晚上打电报到布里斯托尔去把它要来的。”他把手放在地图的一个地方上说:“你念一下这是什么?”

我照念道:“阿拉特。”

他把手举起来说:“你再念。”

“巴勒拉特。”

“这就对了。这就是那个人喊叫的那个词,而他的儿子只听清这个词的最后两个音节。他当时是使劲想把谋杀他的凶手的名字说出来。巴勒拉特的某某人。”

我赞叹道:“妙极了!”

“那是很明显的。好啦,你看,我已经把研究的范围大大地缩小了。现在姑且承认那儿子的话是正确的,那么这个人有一件灰色大衣这件事就是完全可以肯定的第三点。对于一个有一件灰色大衣的来自巴勒拉特的澳大利亚人,我们原先只有一种模糊的概念,现在就明确了。”

“那是当然。”

“他是一个熟悉这个地区的人,因为要到这个池塘来必须经过这个农场或经过这个庄园,这个地方,陌生人几乎是进不来的。”

“确实是这样。”

“所以我们今天长途跋涉到这里来。我检查了场地,了解到了案情的细节,我已经把这个罪犯是个什么样的人告诉了低能的雷斯垂德。”

“你是怎样了解到这些细节的?”

“我的方法你是知道的。那就是靠从观察细小的事情当中了解到的。”

“我知道你可以从他走路步子的大小约略地判明他的高度。他的靴子也是可以从他的脚印来判明。”

“是的,那是一双很特别的靴子。”

“但是他是个瘸子是怎么看出的呢?”

“他的右脚印总是不象左脚印那么清楚。可见右脚使的劲比较小。为什么?因为他一瘸一拐地走路,他是个瘸子。”

“那么,他是一个左撇子呢?”

“你自己已注意到在审讯中法医对死者伤痕的记载。那一击是紧挨着他背后打的,而且是打在左则。你想想看,如果不是一个左撇子打的,怎么会打在左侧呢?当父子两人在谈话的时候,这个人一直站在树后面。他在那里还抽烟呢。我发现有雪茄灰,我对烟灰的特殊研究,所以能够断定他抽的是印度雪茄。我为此曾经花过相当大的精力,我还写过些专题文章论述一百四十种不同的烟斗丝、雪茄和香烟的灰,这你是知道的。发现了烟灰以后,我接着在周围寻找,就在苔藓里发现了他扔在那里的烟头。那是印度雪茄的烟头,这种雪茄和在鹿特丹卷制的雪茄差不多。”

“那么,雪茄烟嘴呢?”

“我看出烟头没有在他嘴里叼过。可见他是用烟嘴的。雪茄烟末端是用刀切开而不是用嘴咬开的,但切口很不整齐,因此我推断是用一把很钝的削鹅毛笔的小刀切的。”

我说:“福尔摩斯,你已在这个人周围布下了天罗地网,他逃脱不了啦,你还拯救了一个清白无辜的人的性命,确实就象你把套在他脖子上的绞索斩断了一样。我看到了这一切都是朝这方向发展。可是那罪犯是……”

“约翰·特纳先生来访。”旅馆侍者一面打开我们起居室的房门,把来客引进来,一面说道。

进来的这个人看上去很陌生,相貌不凡。他步履缓慢,一瘸一拐,肩部下垂,显得老态龙钟,但是他那皱纹深陷、坚定严峻的脸和粗壮的四肢,使人感到他具有异常的体力和个性。他的弯曲的胡须、银灰的头发和很有特色的下垂的眉毛结合在一起赋予了他尊贵和权威的风度和仪表,但是他脸色灰白,嘴唇和鼻端呈深紫蓝色。我一眼就能看出,他患有不治之症。

福尔摩斯彬彬有礼地说:“请坐在沙发上。你已收到我的便条了?”

“是的,看门人把你的便条交给我了。你说,你想在这里和我见面以避免流言蜚语。”

“我想如果我到你的庄园里去,人们是会纷纷议论的。”

“你为什么想要见我呢?”他以起倦、绝望的眼光打量我的同伴,仿佛他的问题已得到回答似的。

福尔摩斯说:“是的。”这是回答他的眼色,而不是回答他的话。”是这样的。我了解麦卡锡的一切。”

这个老人把头低垂,两手掩面。他喊道:“上帝保佑我吧!但是,我是不会让这个年轻人受害的。我向你保证,如果巡回审判法庭宣判他有罪,我会出来说话的。”

福尔摩斯严肃地说:“我很高兴听你这么说。”

“要不是为了我亲爱的女儿着想,我早就说出来了。那会使她十分痛心的……当她听到我被捕的消息时,她是会很痛心的。”

福尔摩斯说:“也许不至于要逮捕吧。”

“你说什么?”

“我不是官方侦探。我明白,是你女儿要求我到这里来的,我现在是替她办事。无论如何必须使小麦卡锡无罪开释。”

老特纳说:“我是个濒临死亡的人了。我患糖尿病已有多年。我的医生说,我是否还能活一个月都是个问题。可是,我宁可死在自己家里也不愿死在监狱里。”

福尔摩斯站起身来走到桌子旁边坐下,然后拿起笔,在他面前放着一沓纸。他说:“只要告诉我事实真相,我把事实摘录下来,然后你在上面签字,这位华生可作见证人。以后我可能出示你的自白书,但只是在为了拯救小麦卡锡的万不得已的时候。我答应你,除非绝对必要,否则我不会用它的。”

那老人说:“这样也可以。我能不能活到巡回审判法庭开庭的时候还是个问题,所以这对我没有多大关系,我只是不想引起艾丽斯的震惊就是了。现在我一定向你直说,事情经过的时间很长,我讲出来倒用不了多长时间。

“你不了解这个死者麦卡锡。他是个魔鬼的化身。我这是说实话。愿上帝保佑你可千万不要让他这样的人抓住你的把柄。这二十年来,他一直抓住我不放,他把我这一生都毁了。我首先告诉你我是怎样落到他手里的。

“那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在开矿的地方。那时我是个年轻小伙子,很容易冲动,也不安分守己,什么都想干;我和坏人结成了一伙,饮酒作乐,在开矿方面失利,以后当了绿林强盗。我们一伙共有六个人,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不时抢劫车站和拦截驶往矿场的马车。我当时化名为巴勒拉特的黑杰克,现在在那个殖民地,人们还记得我们这一伙叫巴勒拉特帮。

“有一天,一个黄金运输队从巴勒拉特开往墨尔本,我们埋伏在路边袭击了它。那个运输队有六名护送的骑兵,我们也是六个人,可以说是势均力敌,不过我们一开枪就把四个骑兵打下马来。我们也有三个小伙子被击毙才把那笔钱财弄到手。我用手枪指着那马车夫的脑袋,他就是现在的这个麦卡锡。我向上帝祷告,如果我当时开枪打死了他,那就谢天谢地了,但是,我饶了他一条命,虽然我当时看到他那双眯缝着的鬼眼睛一直盯着看我,好象要把我脸部的所有特征都牢牢记住似的。我们安然地把那笔黄金弄到了手,成了大富翁,并来到了英国而没有受到怀疑。在英国,我和我的老伙计们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我下决心从此过安分守己的正当生活。我买了当时正好在标价出售的这份产业,亲自用我的钱做点好事,这样来弥补一下我在大发横财时的所作所为。我还结了婚,虽然我的妻子年纪轻轻的就逝世了,却给我留下了亲爱的小艾丽斯。甚至当她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她的小手就似乎比过去的任何东西都要更加有效地指引我走上正道。总之,我悔过自新,尽我自己的最大能力来弥补我过去的过失。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麦卡锡的魔掌一下把我抓住了。

“我当时是到城里去办一件投资的事,我在摄政街遇见了他,他当时是衣不蔽体,还光着脚。

“他拉着我的胳膊说:‘杰克,我们又见面了。我们将和你亲如一家人。我们只有父子两人,你把我们收留下吧。如果你不干……英国这里可是个杰出的奉公守法的国家,只要喊一声随时都可以叫到警察-

“唔,他们就这样来到了西部农村,以后我怎么也摆脱不了他们,从此以后,他就在我最好的土地上生活,租金全免。从此我不得安生,家无宁日,老是忘记不了过去,不管我走到什么地方,他那狡诈的狞笑的面孔总是跟随着我。艾丽斯长大以后情况更糟,因为他也很快就看出,我怕她知道我的过去,甚至比警察知道我的过去更怕得厉害。不管他想要什么,他都非要弄到手不可,而不管是什么,我都毫不迟疑地给他,土地、金钱、房子什么都给,直到最后他向我要一件我不能给人的东西为止。他要我的艾丽斯。

“你看,他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我的女孩子也长大成人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我身体不好,让他的小子插手于整个财产,对他来说是很得计的。但是,这件事我坚决不干。我决不同意让他那该死的血统和我们家的血统混到一块去,并不是我不喜欢那个小伙子,而是因为他身上有他老子的血,这就够受的了。我坚决不答应。麦卡锡威胁我。我对他说,即使把他最毒辣的手段使出来我也不在乎。我们约定在我们两所房子之间那个池塘会面以便谈出个结果来。

“当我走到那里的时候,我发现他正在和他儿子谈话,我只好抽支雪茄烟在一棵树后面等待,等到他单独一个人在那里时再过去。但是,当我听着他的谈话的时候,愤激的情绪简直达到了极点。他正在极力促使他儿子和我女儿结婚,根本不考虑她本人可能有什么意见,好象她是马路上的妓女似的。一想到我和我所心爱的一切竟然受这样一个人主宰,我简直气得发疯。我能不能冲破这个束缚呢?我已经是一个快要死去和绝望了的人。虽然我头脑还清醒,四肢还相当强壮,但我知道自己这一生已经完了。可是,我记忆中的往事和我的女儿啊!只要我能使这条邪恶的舌头保持沉默,那么,我记忆中的往事和我的女儿两者都得以保全。福尔摩斯先生,我是这样做了,要我再来一次我都做得出来。我是罪孽深重,为了赎罪而过一辈子活受罪的生活是应该的。但是把我的女孩也卷进束缚我的罗网之中,这个我可受不了。我把他打翻在地犹如打击一头十分凶恶的野兽一样,心中毫无不安的感觉。他的呼喊声使他儿子赶了回来;这时我已跑到树林里躲起来了,我倒是不得不再跑回去取我那件逃跑时丢下的大衣。先生,这就是所发生的全部真实情况。”

那老人在写好了的那份自白书上签了字。福尔摩斯当即说:“好啦,我无权审判你。但愿我们永远不会受到这样一种诱惑而无法控制自己。”

“先生,我也很愿如此。你打算怎么办呢?”

“考虑到你的身体情况,不打算做什么。你自己也知道,你不久就要为你干过的事在比巡回审判法庭更高一级的法院受审讯。我一定能把你的自白书保存好。如果麦卡锡被定罪我就不得不用它。如果麦卡锡不被定罪,它就永远不会为任何人所见。不管你是活着还是死去,我保证为你保密。”

那老人庄严地说:“那么,再见了。当你自己临终之际,想到曾经让我安然死去,你会感到更加安宁的。”这个身躯庞大的人摇摇晃晃地慢步从房间里走了出去。

福尔摩斯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上帝保佑我们!为什么命运老是对贫困穷苦而又孤立无援的芸芸众生那么恶作剧呢?我每当听到这一类的案件时,我都想起巴克斯特的话,并说,-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破案还是靠上帝保佑-“

詹姆斯·麦卡锡在巡回法庭上被宣告无罪释放,因为福尔摩斯写了若干有力的申诉意见,这些意见提供给了辩护律师。在和我们谈话以后,老特纳还活了七个月,现在已经去世了;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前景:那个儿子和那个女儿终于共同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过去的岁月里,他们的上空曾经出现过不祥的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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