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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5 木子美“风波”殃及池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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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快报》在被木子美拒绝采访的情况下,“自己写”了连续4天的整版报道(且在“要闻版”),此报三大门户网站火热转载……

据其内部人员透露,《木子美“风波”》的作者周琼(也就当年做广州性放纵专题出名的女记者),认为自己的“拼贴”稿相当出色,而且影响广泛,不服报社给她的评分(据说得到的评分1000分也算高分的了,但她可能想拿更高分,以得更高奖金),以“罢工”表示抗议,结果被撤掉采访部副主任的职位。 其内部人员还透露,《新快报》早在10月就想做木子美了,采访部人员的电脑主页都连接着《遗情书》,每日必看,耳熟能详,其中还将具体采访任务派给某记者,但某记者拖了一个月都未能完成,其领导看到《名牌》杂志先出了木子美专访,相当不满,罚了某记者几百块钱。

比较好玩的是,《新快报》有两位早年在酒吧与木子美有交往的编辑,被其领导指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两位编辑苦笑地说:“你就别问了,我请你们吃饭吧。”结果,记者还是收集了他们平时的“言论”,在专题系列之二《别人眼中的木子美》中以第一人称写出了朋友篇《酒吧吧友:木子美够“狠”》。

另一个同行篇由采访副主任时标所作,亏他还记得当年木子美与他一次失败交往的细节,还写得很传神,但我有纠正和补充,当年我放了张光碟在他桌上(那可不是什么性爱光碟,而是张“魔岩”唱片,因为他似乎喜欢摇滚),他也试听了,但很酷地还给我,说:“不喜欢”。然后,在柯仔岭宵夜,他把我拖上车前,跟我坐在路边,给了根烟我抽,说他不喜欢我,但欣赏我,我就是不走,也不说话,他急了,说:“你想怎么样?想跟我回家是不是?就算上了床又怎样?我有女朋友了。”嘿嘿,他很聪明也很自信地认为,我不走就是要跟他上床的。只可惜,这些精彩的细节,他都没写到文章里。而且,他为什么不写木子美当年就是在《新快报》实习的呀,还遮遮掩掩来个“曾在广州某报实习”。

非常感谢我曾实习过的《新快报》如此“吹捧”我,方方面面事无巨细地“毒害”广州青少年(之前,他们哪里知道有什么木子美啊,遗情书啊),而且不顾内部损失(丢官的丢官,赔钱的赔钱),而且非常有香港八卦杂志式的社会责任感(香港有的杂志会告诉你在哪里可以买到毒品,哪些夜场可以拍“药丸”,怎么分别正品和赝品,最新流行什么“药丸”,最后,告诉你,吸毒是犯法的,是毒害身心的,青少年都应该远离毒品)。 总之我要对他们传媒精神和职业素质表示“崇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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